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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律师事务所
导 语
良法非凭空而生,制度进步离不开实务工作者的审慎观察与理性建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立足破产办理一线的体察与思考,梳理形成修改建议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希冀为破产法律制度的完善贡献一份实务层面的微薄参考。
FAXIAN LAW FIRM
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肩负着困境企业及时拯救、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多元主体权益平衡保护的重要使命。本次《企业破产法》全面修订,针对连带个人债务人、管理人履职、重整程序、债权人权利保障等多个领域作出制度优化,回应了长期以来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沉淀的诸多现实命题,备受各界瞩目。 我所高度重视本次修法征求意见工作,专门组织破产重整业务团队开展内部专题研讨。王春生主任强调,修法建言考验格局,既要有立足办案实践的真体察,更要有服务大局的高站位,务必跳出管理人身份本位的单一立场,秉持客观中立的公心,力求每一条建议都经得起法理与实践的双重检验。 遵照这一指引,团队深度复盘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各类案件的办理经验,逐条研读草案文本,反复斟酌条文的设计逻辑与落地效果,充分换位思考各方主体利益诉求,梳理形成系统性修改建议,并于9月25日正式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供立法研究与审议参考。 本次报送的修改建议涉及草案二十余个关键条款。全部建议采用表格体例编制,清晰标注拟增、拟删内容,每条建议均配套实践场景说明,聚焦实务难点堵点,核心思考主要集中于以下维度: 一是适度拓宽连带个人债务人适用主体范围,落实同类主体同等保护的法治理念;二是优化破产申请相关程序规则,消解制度落地的现实阻滞;三是衡平管理人权责配置,兼顾履职保障与权力监督约束;四是继续打磨重整系列规则,充分释放困境企业拯救的制度效能;五是细化债权人会议运行机制,力求权益保障与程序效率的动态平衡;六是校准共益债务、破产撤销权、税款债权申报等细节规则,压缩法律适用的模糊空间。
法律修订的过程,是汇集多方智慧、调和多元诉求、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良法的打磨离不开来自一线的实践回响。作为深耕破产重整领域的法律服务机构,发现所始终笃信:破产法律从业者不只是个案的办理者,更应当是制度运行的观察者和制度完善的守望者。未来,我所将持续关注《企业破产法》修法进程,沉淀实务经验,输出一线反馈,将一线办案积累转化为制度完善的参考素材,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为健全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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