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发现人的温暖故事
【主办律师】
肖华律师 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发现天府办公室主任 业务领域: 房地产、建设工程、劳动与社会保障 肖华律师团队的真实办案手记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公司名称均做化名处理,金额也做模糊化) 前情:抵债商铺成了镜花水月
我的当事人是一家建材公司,给某建筑企业供货五六年,对方累计欠下900万债务,里面既有货款,也有一批根本兑不出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这东西,出票人没钱,就只是一张纸。 债务人拿不出现金,提出用成都南三环金融城一套194㎡的商铺拿来抵账。这套商铺的市场价远达不到900万。在还没有委托我们团队的情况下,当事人自己权衡之后签下了以物抵债协议。协议里写清楚:办不了网签,对方依旧要全额付钱。 本以为拿房能抵掉这笔烂账,现实却接连落空。签完协议,网签迟迟办不下来,债务人不停找借口拖延,一等就是一年。2023年初对方还专门出具承诺函,拍胸脯保证7月31日前办完网签,办不成便还钱。可等到期限届满,依旧毫无动静。 房子彻底拿不到,钱也要不回来,走投无路之下,当事人找到我们,正式委托律师介入。 发现大坑:商铺陷进多方混战的烂尾盘
接案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去深挖这套抵债商铺背后的楼盘情况,一查才发现里面藏着一个巨大的“坑”。 这段背景和本案诉讼没有直接关系,但能解释一个核心疑问:明明约定用来抵债的商铺,为什么连网签都办不了。 这个地块2004年由一家香港知名房企拿下,地处南三环核心地段。项目长期捂地,断断续续开发十几年,到2020年,还有几千套房源没有售出。同年港资把剩余项目打包70亿对外转让,两家接盘房企各持股50%,港资还配套借出二十多亿的卖方贷款促成交易。 可惜两家合作方的蜜月期只维持了一年多。2021年底风波爆发:一方报警称共管保险柜被撬,项目公司公章离奇失踪。更离谱的是,公章丢失没多久,项目公司在没有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直接出具了几十亿的境外债务担保函,到底是谁盖的章,至今没有定论。 后来接盘的两家房企还不上港资的借款,港资又拿着债权回来追索项目权益。 三方就此陷入无休止的拉扯:手握公章的一方说自己是合法管理人;丢公章的一方咬定担保文件是伪造;港资主张项目应当用来抵偿欠款。各方互相起诉,项目直接停工,几千套住宅被查封,还欠下巨额税款。不少花钱买了商铺的业主,办产权证一等就是四五年。 当事人那套抵债商铺,正好就困在这场纠纷漩涡正中间。 靠房子偿债这条路彻底堵死,我们的目标很明确:起诉,把钱追回来。 在哪儿打官司,本质上就是抢时间 2023年8月,我们在成都某区法院立案,诉请对方偿还900万本金及逾期利息。 起诉前就遇到一道现实选择题:拿哪份合同起诉,去哪里打官司。 如果按原始供货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在被告的老家广东。当时这家建筑公司已经债务缠身,几百件案件排队等着处理,一旦案子落到广东,立案、开庭不知道要耗多久。 我们选择以当事人签署的以物抵债协议起诉,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也就是成都法院管辖。当然实务中,用新的抵债协议还是旧买卖合同来定管辖,本身就有争议,被告果不其然抓住这点,提起管辖异议。 管辖阶段,我们重点做了两件事: 第一,防法院直接依职权把案件移送外地。一旦法院主动移送,当事人几乎没有救济途径。我们借补充证据的机会提交书面说明,阐明双方达成新协议、形成新的债权债务,最终法官没有移送。 第二,应对被告的管辖异议。一审法院裁定要移送广东,我们立刻上诉,成都中院最终撤销移送裁定,案件留在成都审理。 光是程序拉锯就耗了两个多月。事后回头看,这争的哪里只是管辖,争的全是时间。2025年,被告的集团母公司被裁定破产,它持有被告90%股权。要是当初案子被送到广东,慢上一年半载,后面所有机会都会直接消失。 拿到胜诉判决,硬仗才刚刚开始
实体审理中,被告把能想到的抗辩理由几乎全部搬了出来,我们一一反驳,这里就不细讲庭审细节。2024年底一审判决下来,我方全胜,判令被告支付900万本金、逾期利息,承担保全保险费、诉讼费。 拿到判决书,当事人松了口气,觉得总算熬出头。 但我心里一点都轻松不起来。做执行的律师都懂,胜诉只是第一步,钱落袋才算结案。这个被告身处下行的建筑行业,满身债务,名下查不到房、车、存款。就算手握生效判决,对方没钱,一切都是空谈。 好在保全阶段我们就一直在摸排财产,挖到一条关键线索:被告在一家上市公司手里,有合同额两千多万的工程项目,对应一笔工程款债权。 上市公司,盘子大,偿付能力看着靠谱。我们马上申请法院向这家上市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这笔应收工程款。 当事人非常高兴,以为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会配合法院执行。现实很快泼了冷水。 执行债务人对上市公司的债权,四个回合
2025年3月判决生效,我们正式申请强制执行。前面是跟欠钱的建筑公司打官司,进入执行阶段,真正要对抗的,变成这家上市公司,前后整整四个回合。 第一回合:没结算,金额说不清 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后,上市公司很快提交异议:项目尚未最终结算,债权金额不确定,冻结期间拒绝付款。说白了,不公开对抗,但也绝不配合。你冻你的,我就拖着不披露账目,这是很多大企业惯用的操作。 第二回合:拿农民工工资为由申请解冻 又过了半年,上市公司再来申请,要求解除冻结,理由是付不出农民工工资,工人可能集体上访。执行程序里,农民工工资有法定优先保障地位。法院组织询问,对方到场人员说项目完工,拖欠工人薪资。我们团队唐律师当场要求出示合同、付款明细。对方只说回去找找,之后再也没有拿出材料。 法院出于保障工人权益,同意解冻工资对应的部分。唐律师特意在笔录上写明:如果上市公司不能提交项目材料,必须再次到庭配合执行。 第三回合:持调查令上门,被保安劝离大楼 指望对方主动交材料根本不现实,只能我们自己去调证。2025年6月法院开出律师调查令,授权我们调取项目合同、结算、付款凭证。7月底,团队飞赴北京,上市公司总部在朝阳区一栋气派写字楼。 到前台出示律师证、调查令,对方来回打电话推诿,法务不在、项目人员出差、领导开会,硬生生让我们干等一小时。来对接的工作人员直接表示:我们不接受律师调查令,要材料就让法院来发函。 我们告知,调查令是法院出具,单位有法定配合义务。对方态度很笃定,潜台词就是律师拿他们没有办法。争执之间,两名保安走到旁边,示意我们离开办公区域。 当时心里确实窝火,但我们强迫自己冷静,拍照录像留存全部证据,先行离开。 走出大楼,外面的太阳很烈。 第四回合:法院发正式公函,依旧石沉大海 回到成都,我们立刻提交处罚申请,把拒不配合的完整情况上报法院,申请予以处罚,同时建议发送司法建议。法院很支持,2025年11月向上市公司寄出正式公函。本以为法院公函总得给个回应,结果对方签收文书,却始终不肯交出任何材料。 从2024年10月冻结债权,到2025年底,保全、执行、调查令、申请处罚、法院发公函,能用的手段全部试遍。一分钱没有拿到,到底有多少工程款,依旧是谜。 2025年12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终本”。 当事人很泄气:管辖赢了,官司赢了,保全也做了,折腾两年多,到头来还是拿不到钱。 但我们心里清楚,终本不等于案子了结,手里还有最后一招可以试。 代位权,撕开执行困局的突破口
这招就是债权人代位权。通俗来讲:A欠B钱,C欠A钱;A明明可以去找C要钱,却躺着不去维权,导致B拿不到回款。这种情况下B就可以直接起诉C,要求C把钱直接付给自己。 放到本案:当事人持有生效判决,对建筑公司有900万债权;建筑公司对上市公司有两千多万工程款;项目完工快两年,建筑公司既不起诉也不仲裁,完全不去主张这笔钱,直接造成当事人回款无门。代位权的全部法定条件,都已经满足。 立案时间是我们精算出来的。项目2024年4月30日竣工验收,建筑行业质保金一般扣留两年,2026年4月30日质保金到期应当退还。我们选在2026年3月立案。一般立案到开庭需要一个多月,刚好卡在质保金到期前后开庭,不敢浪费一天时间。 为什么要卡得这么死?前面提过,被告集团母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这家建筑公司什么时候被破产申请,谁都说不准。一旦破产,所有执行全部叫停,普通债权的清偿率有时候连1%都不到。这个案子从头到尾,时间就是最值钱的筹码。 可举证是最大难题:上市公司到底欠多少、有没有到期,全部证据都掌握在对方手上,对方不肯拿出来。 这时我们用上书证提出命令:证据由对方掌握,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法院可以直接采信我方主张的事实。开庭前,我们向法院申请责令上市公司提交合同、结算、全部付款凭证。 理由很扎实:核心证据全部在被告控制下;我们已经穷尽取证手段——律师持调查令上门被驱离、法院发公函也置之不理,对方也拿不出拒绝提交的合法理由。 2026年7月,法院判决代位权成立,判令上市公司直接向我方当事人支付400余万元。 判决之外:两万多诉讼费的现实取舍
判决前,上市公司抛出一个条件:可以不上诉,但两万多的诉讼费希望由原告自行承担。按法律这笔钱本应当由败诉方承担,我们预交后是可以申请退费的。 团队内部有不同看法,我自己也反复权衡。劝当事人放弃这笔钱,律师是要担风险的。万一我们让步,对方转头又上诉,当事人难免会质疑我们的判断。 但算清楚时间账之后,我还是建议当事人接受。债务人母公司已经破产,这家建筑公司随时可能步入破产。一旦破产,几百万债权直接打水漂。对比几百万回款,两万多只是小数目。如果对方上诉,案件再拖半年一年,变数太大。 当事人选择信任我们,同意放弃诉讼费。上市公司也信守承诺,没有上诉。 拿到生效判决,我们没有干等着执行局排队,持续和对方法务沟通敲定付款流程。如果走强制执行流程,立案到划扣又要两三个月,这中间只要建筑公司进入破产,全部努力都会归零。最后上市公司主动履行,400多万顺利打到当事人账户。 办案久了越发有感触:判决书不是终点,钱真正到账才算数。判决之后的路,很多时候不靠死抠法条,靠的是务实沟通。 四年拉锯,我们到底算赢了吗?
从当事人签下那份抵债协议算起,到2026年7月代位权胜诉,整整四年。如果追溯最早的供货合作,时间接近十年。 会有人说,900万债权只拿回400万,不到一半,谈什么赢? 但我觉得算赢。什么都不做的话,就是一分钱都拿不到。被告负债累累,几百个债权人排队,名下没有可供处置的财产。如果没有挖到这笔对外工程款债权,没有咬牙打代位权,900万就仅仅只是一张判决书。实实在在拿到400万现金,就是最好结果。 做律师越往后越明白,很多案子拼的不完全是法条,拼的是一股韧性。管辖不利就上诉争取;执行碰壁就换思路;调查令被拒,就推动法院发公函;公函没用,还有代位权这条路。办法总比困难多,前提是我们不能先放弃。 这个案子,记忆最深的并不是胜诉那一刻,而是过程里的各种憋屈:在北京写字楼被保安拦下的难堪;看到拿农民工工资当挡箭牌时的无奈;法院公函石沉大海的失落;拿到终本裁定的时候当事人脸上的失望。当然也有挖到财产线索时的兴奋,还有400万到账,电话那头当事人连连道谢的时刻。 写在最后:送给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朋友
1.不要放弃执行。终本只是暂时暂停,不等于案子了结。持续盯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一有新线索立刻申请恢复执行。 2.拓宽查找财产的思路。别只盯着房子、车子、存款。重点去查别人有没有欠他的钱,还有股权、知识产权。很多案件,被执行人的对外债权,才是最值钱的财产。 3.善用代位权。被执行人对外有到期债权,又不去主动追讨,你可以直接起诉次债务人。这个工具很有力,但真正愿意用的人不多。 4.用好调查令,也要做好被拒绝的心理预期。就算对方拒不配合,这一趟也不算白跑。取证受阻的全部记录,可以成为申请书证提出命令的关键筹码。 5.拿到判决不要撒手不管。能沟通协商就主动跟进,不要全部丢给执行局。务实沟通,往往能省下数月等待时间。 我是肖华律师。我们团队下一个真实办案故事,下次再聊。








蜀ICP备:170005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