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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刑辩 || NFT数字藏品避坑指南

2023-02-15469

2021年以来,海外NFT作品爆火后炒出天价,NFT交易平台在国内也如雨后春笋,造富神话盛行于世。当下NFT数字藏品领域泡沫虚涨、投机盛行,很多投资者可能连自己到底买了什么都不清楚,只求入手早、价格低、增值快,使得NFT数字藏品的价格逐渐背离基本价值规律,成为滋生诈骗、传销的温床,甚至演变为金融犯罪工具。作为新鲜事物,NFT充满了想象力,只有以法治引导才能使其回归健康理性发展。


理性看待数字藏品价值,拒绝抵制恶意炒作,树立正确消费理念,远离诈骗陷阱。


一、入场前要知道什么是NFT


NFT(Non-Fungible Token),指非同质化通证,是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凭证,系一项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


同质化指的是同一种类物互相具有可替代性,如一个品牌下同一型号的手机可以互换。非同质化指的是特定物具有唯一性,且不能再被分割,如三星堆博物馆陈列的青铜神树,有且仅有一个,若被切割成两部分,任一部分均不能再单独地被称作为青铜神树。


通证,可以理解为一种凭证,虚拟凭证如魔兽世界中的金币、银币等可以购买装备、换取物品,实体凭证如游乐场的代币可以抓娃娃、打拳皇街机。


NFT(非同质化通证),便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将特定物与区块链中的数据单元建立联结。因为该数据单元具有哈希值且token不能再被分割,因此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分性;又因为该数据记录在区块链中,因此能够被实时追溯且记录不可被篡改;再因为,区块链中的参与者均可直接参与交易,不受第三方的干涉和限制,因此数据单元具有可转让性。当特定物被NFT后,该NFT便成为其作为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凭证,类似于虚拟的房产证,笔者结合目前最大的NFT交易平台opensea举例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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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周杰伦300多万NFT被黑客盗走”“周杰伦入局元宇宙?旗下NFT产品卖出近7000万美元”的新闻使得NFT破圈,NFT造富神话甚嚣尘上,上图便是周杰伦被盗的Bored Ape Yacht Club(无聊猿猴游艇俱乐部BAYC)同系列#5078NFT在交易所opensea的挂牌信息。其中①是该NFT的所有者信息,可理解为房产证上的“权利人”;②是该NFT的制造者信息,可理解为房产的开发商信息;③是该NFT所处区块链的公钥地址,可理解为房屋的门牌号;④是该NFT的Token ID,可理解为房屋的“不动产单元号”;⑤是该NFT所处的区块链名称,可理解为房屋的“坐落”地址;⑥是该NFT的元数据,一般是可以被查看的图片、名称等各种属性,可理解为房产证载明的“权利其他状况”。


而整个BAYC项目便是由Yuga Labs公司与自由插画师团队合作创作的10000张猿猴图片,在以太坊上链铸造后形成的10000个NFT,每个猿猴NFT的持有者便可以基于该猿猴进行二次创作、衍生品制作乃至各类商业用途。


二、下手前要知道符合当下国家合规监管要求的玩法有哪些


(一)以收藏、审美用途为主,杜绝金融炒作,是我国NFT监管的第一原则


2021年央行、公安部、最高法与最高检等十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称《915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据此,任何在我国强调金融属性的NFT均属于非法活动,NFT应当更加突出收藏、审美等属性,国家倡导充分发挥NFT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潜在价值。


虽然万物均可NFT,但从目前国内的主流应用场景来看,NFT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是数字藏品领域,即将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等数字资产铸造为NFT,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图片、音乐、视频、3D模型、电子票证、数字纪念品等各种形式。音乐、门票、潮玩、卡牌、画作、摄影作品、GIF动图、表情包等等都可以做数字藏品。不同的数字藏品有着不同的玩法,例如,音乐类可以听歌、门票可作出入通行证、画作能长久保存欣赏等等。


(二)以数字出版物形态呈现的数字藏品,是当下较为合规的落地形式


数字藏品利用区块链技术,锚定作品生成链上唯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数字凭证,不可篡改、不可拆分、限量发行,符合《著作权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实现作品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收藏、使用和流转。因此当下的数字藏品行业以数字出版物为主,一方面是以区块链版权的形式发行,主要是将通过上链确权、认证的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转让、交易,表现形式为整体、单份的作品版权销售,区块链作品版权如作为版权数字资产化、证券化交易,需在省级或以上政府批准的交易所依法进行;另一方面是以区块链数字出版产品的形式发行,主要是将通过上链确权、认证的作品,经网络出版后,以限量、多份的区块链数字出版产品形式销售。在销售过程中,均可以采取与实物或权益附加、融合的方式。


(三)数字藏品应当有真实、具体、可查询的区块链


国外的NFT大多架构于以太坊的公链生态,任何用户均可匿名接入,而我国的数字藏品则主要基于联盟链,少数基于公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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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与标准综合重点实验室区块链版权应用中心的统计,国内数字藏品发行平台已超过700家,主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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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归真实价值收藏本心,避免因跟风投机炒作而遭受损失


国内对NFT发展保持谨慎防范的态度。按照防范金融风险、纠正经济脱实向虚趋势的政策要求,我国抑制NFT的炒作行为,仅允许NFT交易存在发行市场不允许存在流通市场。但目前地下的二级市场依旧活跃。二级市场主要是利用平台漏洞,多数NFT交易平台具有转赠功能,通过“场外转账付款+场内转赠交货”形式完成NFT的地下交易。虽然各大平台纷纷设置禁止转赠期,但禁止转赠期的存在反而为卖方炒作造势提供了时间,拉高了NFT价格。目前我国各大NFT发行价格普遍在几十元左右,但一经炒作,地下二级市场价格便不可估计。


基于NFT在发展过程中潜藏的风险,我们应当理性看待数字藏品价值,拒绝引诱和煽动,抵制炒作行为,回归价值收藏、美学欣赏本心,通过NFT实现作品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收藏、使用和流转,传递数字文化要素价值。


三、数字藏品避坑具体路径


(一)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数字藏品发行、销售平台


目前发行、销售数字藏品的平台至少应当取得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


1.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


可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

(https://bcbeian.ifcert.cn/index)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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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https://zwfw.mct.gov.cn/whscjydw?type=gb)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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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可在工信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https://tsm.miit.gov.cn/dxxzsp/)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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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

(https://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serviceSearchListpublish.shtml)查询


(二)选择真实上链的数字藏品项目


“开放”且“可信”是大规模公链的重要特点:完全依靠网络协议支持达成信任,而不依靠单一中心或几个中心来维护“可信”账本。当下在国内,联盟链是较为合规的区块链形态,消费者在参与NFT项目时,应当选择跑在可信区块链上的数字藏品。数字藏品项目公司在具有上文所述资质后,还应当具有技术公信力和机构公信力。首先,数字藏品项目应当支持用户进行独立验证,比如通过区块链浏览器去查验自己的资产、链上地址及链上全生命周期活动历史;其次,数字藏品项目应该为每一个用户设立独立链上地址,用户的资产应该保存在用户的链地址上;再次,用户能够自己管理账户私钥。


在联盟链环境中,可以选择具有较强技术公信力和机构公信力的机构,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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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声称已接入区块链但无法提供存证验证服务的数字藏品项目公司,建议直接与宣传上链的区块链方进行联系,以进一步核实项目的真实性。


(三)选择“六不”的数字藏品项目

202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共同倡议,联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上述协会虽然没有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权利,但相应倡议均是对《915通知》的细化,因此在参与时应当选择符合“六不”要求的数字藏品项目。


一是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数字藏品不能是可投金融产品】;


二是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数字藏品回归本身的稀缺性和不可分割性】;


三是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平台不提供二级市场和产品竞价功能,平台本身也不能成为做市商】;


四是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只能以人民币结算】;


五是对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平台有针对用户完善的实名认证工作】;


六是不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


(四)选择具有价值支撑的NFT项目

NFT数字藏品的价值并不来源于NFT自身记载的创建和交易信息,而是源于所映射的现实藏品。是否拥有现实藏品的相关权利,则取决于数字藏品项目方与权利人的事先约定。建议在投资前,详细阅读数字藏品的服务条款,并对锚定的现实藏品做一个简单的调查。


由于市场中大部分数字藏品项目方在服务条款中排除原作品所有权、著作权的转移,仅保留访问权、许可权等,交易对象仅是NFT本身而非NFT所映射藏品的情况十分常见,导致数字藏品缺少现实藏品作为底层资产予以支撑,而成为空中楼阁。当数字藏品繁荣昌盛的潮水退去,往往只有投资者在裸泳。


结  语


面对NFT这一充满想象空间的新鲜事物,只有以法治引导才能使其回归健康理性发展。任何投资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数字藏品亦是如此。一方面,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增强风险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警惕数字藏品投资骗局,不要抱有一夜暴富发财的幻想,不搞数字藏品投机炒作,远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避免误入诈骗陷阱,守护好“钱袋子”;另一方面,对于以NFT数字藏品名义进行的诈骗、传销、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被害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以减少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