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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资讯 || 发现律师为西南交通大学科发集团进行董监事履职能力培训

2024-07-19121

2024年7月19日,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向芳律师,受邀为成都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体教职工,进行董监事履职能力培训。本次培训以“新公司法下董监高履职指南”为主题,聚焦于202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次修订)。此次《公司法》修订,是《公司法》自1993年颁布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共计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了112个条文,给新时代公司治理带来了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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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分为“公司法基本框架”“新公司法的实质性修改”“新公司法之下给股东的建议”和“新公司法下董监高的风险防范”四个部分。


在前两个部分,向芳律师引导在场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此次修订所涉及实质性修改进行了逐条的学习。在讲解过程中,向芳律师融合理论学习和实践经验,增强了在座人员对于公司法制定背景、目的、原理和具体应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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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两个部分,向芳律师以“股东出资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职权与职责”为重点,对“公司应当如何应对股东未按出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以及“外派董事应当如何认识和履行自身的法定义务”等实践中常见且复杂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和专业的阐释,并以“康美药业案”等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了公司董监高应当履行的实质义务和应当注意的程序规范。过程中,在场人员对案例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并及时提出了自身的疑问,由向芳律师答疑解惑。image.png

向芳律师还结合了自己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的了解,从其作为集团公司的特殊性质和组织架构出发,对集团公司如何对子公司管理、兄弟公司的风险监控和避免横向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在培训即将结束之际,针对公司相关责人员提出的问题,向芳律师为其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并指出了在程序中尤其要注意对证据的留存,培训在大家的交流与掌声中结束,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