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6月13日,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新兴集团”)成功定价10.4亿元人民币高级无抵押境外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期,票面利率为3.4%,备证银行为上海银行,债券上市交易所为香港交易所。
发现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担任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发行人中国律师,与牵头全球协调人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联席全球协调人鸿昇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国际律师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承销商国际律师德恒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责任合伙、承销商中国律师泰和泰(天府)律师事务所、信托人招商永隆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人国际律师德恒律师事务所(香港)有限责任合伙、审计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印刷商卓智财经印刷有限公司通力合作,高效率、高标准地完成了本次高级无抵押境外债券的发行工作。
发现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提供了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审阅与修改、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在内的全程法律服务,主办合伙人为杨洋律师、刘兰兰律师,项目成员包括杨花律师、梁倩(律师助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