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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哲楚

分所主任

北京

13882110100

1500554511@qq.com

业务领域:

刑事控告

行业领域:

其他

工作语言:

中文

北京

13882110100

1500554511@qq.com

业务领域:

刑事控告

行业领域:

其他

工作语言:

中文

个人简历

  • 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与反控告、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

  • 法学学士

职务、荣誉

  • 1.共青团四川省委权益部法律专家;
    2.发现律师事务所刑事控告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3.成都市律师协会规则制定与审查委员会 优秀委员。

工作经历

  • 2014年10月—2017年9月,四川蜀天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7年10月—2021年9月,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团队律师
    2021年10月至今,四川发现(北京)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代表业绩

  • 1.大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大英县公安局局长陈某犯行贿罪、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案。本案系四川监察委第一案、四川省首例留置案。该案影响重大,经有效辩护,部分罪名无罪辩护成功,并成功将当事人从第一被告人(恶势力保护伞)变为第三被告人,获得较轻刑罚。
  • 2.四川省公安厅某侦查处长冯某犯贪污罪、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案。一审贪污罪无罪辩护成功,二审又成功改判,获得减刑。
  • 3.四川某县县委书记夫妇共同受贿案,该案是所在地市建国以来受贿金额最大的案件,涉案金额5800余万元,成功代理县委书记夫人获得从轻判处。
  • 4.某房地产开发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嫌犯罪金额39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经有效辩护,获得缓刑。
  • 5.某大型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周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数额较大,经有效辩护,被从轻判处,并适用缓刑。
  • 6.熊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介入,争取到不予批准逮捕。在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积极辩护,争取到了检察院不予起诉,最终取得了无罪的良好结果。
  • 7.某大型民营企业高管黄某挪用资金罪案,金额较大,经有效辩护后,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取得了无罪的良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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