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人…为什么要结婚?单纯的结婚和谈一辈子恋爱有什么区别?”
“有区别,婚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谈恋爱不会。”
“那法律能保护爱情吗……”
这是电影《前任4》中孟云和柳柳的一段关于婚姻的对话,柳柳在电影中的角色是一名家事律师,在孟云问她法律能保护爱情吗这个问题时,她沉默了。
同为律师的我也沉默了,爱情本就不需要法律来保护,法律也无法保护爱情。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它保护的是你在亲密关系中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前任4》取名“英年早婚”,剧中孟云和余飞这对难兄难弟都在经历和解决着各自的爱情难题。当下社会,晚婚晚育似乎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不婚不育也是常态,我们很多人似乎都很难理解父辈们20出头就结婚生子的生活。不想过早结婚的原因有很多,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答案,关于“英年早婚”,作为律师的我,想借《前任4》这部电影给大家分享一些恋爱、同居过程中你不得不知道的事。
电影中余飞和丁点提出“结婚冷静期”,进而搬到一起居住,开始了试婚生活,他们有自己的问题要处理。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大数据呈现的恋爱同居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
笔者以“恋爱同居”为关键词,在Alpha法律检索系统中进行检索,共找到6203个与恋爱同居有关的案件,其中民事案件5915件,刑事案件265件。可见,在因恋爱同居产生的纠纷中,民事纠纷占据绝大多数,其中又主要以民间借贷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案由起诉并进行审理。刑事案件方面,主要涉嫌诈骗罪、招摇撞骗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等等。下面,就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和分享。
(一)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可以要求返还吗?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相互转账频繁,对于一方转账给另一方的钱款,能否要回,应区分转账的性质。
若是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日常共同消费、特殊含义转账(如微信、支付宝转账520元、1314元等),在司法实践中,常常被认为是维系双方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返还。
若是大额财物的转账,要分析主观动机是否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超过自身经济水平的大额赠与行为。此处的“大额”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每个人的经济状况不同而不同。若以结婚为目的,进行了大额财物的赠与,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赠与行为,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二)赠与恋爱对象财物时,其承诺永远爱我,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不可以。重庆高院发布的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之四: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赠与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恋爱同居关系期间,双方互赠财物系人之常情,恋爱期间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款项,若没有或推定其没有结婚的目的,只是恋爱期间的礼尚往来,该行为符合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可以认定双方实质上成立赠与法律关系,但是情感不能成为赠与行为所附的义务,将人的感情作为赠与成立生效的条件违背了公序良俗,张某某主张该赠与行为系附义务赠与的理由不能成立。就本案而言,张某某对李某某的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当事人现在主张撤销赠与于法无据。
(三)恋爱关系结束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可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明文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当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暴不仅存在于家庭中,恋爱中也可能存在,家暴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不仅表现为身体的伤害,更有精神的虐待。写到这里,不禁想起前段时间爆火的北大包丽案,最终施暴者牟林瀚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这是第一起没有法定婚姻关系、基于两个人的同居事实判处一方应负虐待罪刑责的案件,可以说是对虐待罪特殊主体作了一个扩大解释,也是对于“PUA”相关法律责任有重要意义的法院判例。面对家暴时,我们要学会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虽然法律不能保护爱情,毕竟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不能强迫某某某一直爱谁,但法律在我们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遭受侵害时,会成为我们坚实的后盾。
“恋爱是跟一个人的优点相处,结婚就要接受一个人的缺点。”恋爱很美好,但也伴随着一些法律风险,如果遇到有关人身财产相关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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