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资讯 || 我所执行主任王春生参加第十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并作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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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至2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北京破产法庭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我所执行主任王春生受邀参会并作主题发言。
本次会议以“《企业破产法》修改与个人破产立法”为主题,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中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与破产法的市场化实施,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自全国各地的400余位专家学者和企业破产领域从业人员参加了论坛。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法律事务部部长郑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学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单国钧出席会议并致辞。
经过严格筛选和认真审阅后,论坛组委会择优选取了优秀论文编入会议论文集。发现所执行主任王春生和实习律师李林硕合作撰写的《破产重整中处置未按期申报债权的三种模式》被收录其中。
主题发言阶段,与会嘉宾围绕破产审判府院联动与营商环境、管理人制度与信息化建设、债务人财产与债权保障、重整程序与困境拯救、个人破产立法问题、合并破产与跨境破产等六大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王春生执行主任结合参会论文向会议作了专题报告,从横向和纵向对世界各国以及我国破产法发展历史上对重整程序中未按期申报的债权的处置模式进行分类说明和探讨。他指出,在破产法修订工作中,应当从公平和效率的价值出发,坚持对不同主体利益兼容考虑,拓宽制度在实务中的应用空间,弥补现行法存在的理论漏洞。
本次论坛是我国破产法领域的一次盛会,学界和实务界的深度交融互通,为破产法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不竭的智慧源泉。通过参与本次论坛,我所不仅近距离学习了业界一流经验,更在顶级平台发出了“发现声音”,向广大“破人”展示了发现所破产团队深耕多年的可喜成绩,搭建了进一步协同共进的渠道和桥梁。未来,发现所将再接再厉,积极推动实务经验向理论成果的转化,为我国破产法制度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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