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微信,扫一扫二维码
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

×

打开手机,扫一扫二维码
即可通过手机访问网站并分享给朋友

首页 > 发现研究 > 专业文章

房地产行业法律风险全景透视:从恒大暴雷看高管责任与债权人维权路径——基于协信、金科、融创等典型案例的合规启示 | 发现原创

2025-03-20488

image.png

引  言

行业震荡下的法律风险集中暴露

2025年3月,最高检首次披露“恒大系”案件进展,许家印等42名高管因非法集资、财务造假、挪用资金等罪名被审查起诉,涉案金额超千亿,成为中国企业史上规模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之一。恒大事件并非孤例,协信、蓝光、华夏幸福等房企接连暴雷,暴露了房地产行业高杠杆扩张模式下的系统性风险。


本文结合恒大、协信、金科、融创等典型案例,从高管责任、企业合规、债权人维权三方面,剖析房地产行业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并结合最新司法动态与监管趋势,提出实务建议。


一、房企高管刑事风险:罪名边界与合规红线

1、高频罪名解析:从恒大案看刑事责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6条)


    恒大财富通过年化25%的“高管专属理财”非法吸存921亿元,涉及10万投资者,成为该罪名的典型案件。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条,未经许可向公众承诺保本付息的融资行为均属非法集资。高管若明知资金链断裂仍继续募资,可能构成该罪。合规要点包括:理财产品需符合《资管新规》,禁止保本保收益承诺,资金用途需透明披露。 


    实务难点:如何界定“明知”?司法实践中,高管对资金链风险的知情状态可通过内部会议纪要、财务报告等证据推定。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  


   恒大通过“明股实债”虚增收入、隐匿负债,导致财务报表严重失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因长期出具无保留意见被立案调查。根据《证券法》第85条,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连带责任主体包括高管及中介机构。合规建议:企业应建立独立财务审计委员会,避免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确保财报真实性。 


   典型案例:2024年恒大清盘人起诉许家印等高管,指控其通过误报财报骗取60亿美元股息,凸显财务造假的法律后果。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


    许家印通过技术性离婚将500亿资产转移至前妻丁玉梅名下,并利用境外信托、分红等手段隐匿资产,导致跨境追赃难度陡增。司法实践中,高管通过分红、关联交易转移资金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占有”,需承担刑事责任。风险防范:严格区分个人与公司资产,避免通过分红、信托等名义转移资金。 


    跨境追赃难点:香港法院对丁玉梅英国资产发布禁制令,但需依赖《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推动执行,周期可能长达数年。 


2、高管免责路径:如何证明“勤勉尽责”?


决策留痕:金科股份通过董事会决议系统记录重大决策过程,确保流程合规。例如,在项目投资决策中保留风险评估报告、表决记录等,可作为抗辩依据。 


职能隔离:万科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明确高管权责边界,避免“一言堂”。例如,财务总监仅对资金使用提出建议,最终决策需经集体表决。 


离职合规:协信前副总裁在转型争议中保留书面反对意见,后续追责中免于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49条,高管若能证明其已尽忠实勤勉义务,可免责。 


特殊情形:恒大要求高管退还15%工资的合法性争议。若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未明确退薪条款,该要求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高管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二、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从“救火”到“防火”


1、财务风险管控:三道红线下的生存法则


资本结构优化:万科通过发行长短期债券平衡负债期限,2024年利息支出下降5%。根据《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预重整制度将为企业债务重组提供缓冲期。


现金流管理:碧桂园推行“资金集中管理”,严控区域公司自主放款权限,降低资金链断裂风险。2025年恒大累计被执行金额超765亿元,凸显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 


投资风险评估:融创建立项目“红黄绿灯”分类机制,对三四线城市项目提高风控等级。例如,2024年融创暂停了5个低线城市项目,避免重蹈恒大盲目扩张覆辙。 


2、经营合规要点:预售资金与项目开发


预售监管:重庆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房企按工程进度提取资金,防止挪用(参考协信星光广场烂尾教训)。违规挪用预售资金可能触犯《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


土地合规:万达通过“轻资产模式”减少土地囤积,避免因闲置被政府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8条,闲置土地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无偿收回。 


3、危机应对预案:以协信破产重整为鉴


债务重组:协信引入CDL、绿地等战略投资者,但因股权结构复杂导致决策僵化,最终仍走向破产。实务建议:重组方案需平衡债权人、股东利益,避免“多数决暴政”。 


资产剥离:蓝光发展出售物业板块(蓝光嘉宝)换取现金流,但需警惕低价处置引发的债权人诉讼风险。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破产前6个月内的低价交易可被撤销。  


三、债权人维权路径:法律工具与实务难点 


1、境内债权人:诉讼与执行策略


财产保全:恒大债权人通过申请“全球资产冻结令”,查封许家印香港豪宅、私人飞机等价值600亿港元资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诉前保全需提供担保并证明情况紧急。 


参与破产清算:协信债权人可申报债权并监督重整计划,但需注意清偿顺序(优先工程款、购房者>金融机构>普通债权)。实务难点:普通债权人实际清偿率不足5%,需尽早通过诉讼确权。 


2、跨境追赃:以丁玉梅案为样本


司法协作:恒大清盘人通过香港法院冻结丁玉梅英国资产,但需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推动跨境执行,周期可能长达数年。典型案例:杨秀珠案耗时8年完成引渡,跨境追赃需长期布局。 


税务稽查:利用CRS(共同申报准则)追踪高管境外账户,如碧桂园曾配合税务机关核查东南亚项目资金流向。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4条,税务机关可调取境外账户信息。 


3、中小股东维权:集体诉讼与信披追责  


证券虚假陈述:恒大股东可依据《证券法》第85条起诉审计机构普华永道,索赔投资损失。2024年已有投资者集体诉讼立案,索赔金额超百亿。 


股东代表诉讼:参考美国《萨班斯法案》,万科中小股东曾通过持股1%联合发起诉讼,追究管理层失职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51条,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直接起诉。 


四、行业启示:重构房地产法治生态


1、 监管趋势:从“救房企”到“保交付”


政策导向:住建部推行“保交楼专项借款”,但要求地方政府对预售资金实施“封闭管理”。例如,重庆、郑州已试点资金专户监管,确保工程款优先支付。 


法律更新:《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拟增设“预重整”制度,为房企债务化解提供缓冲期。实务建议:企业应在危机初期启动预重整,避免资产价值贬损。


2、 企业转型:合规即竞争力


治理结构:龙湖设立家族信托与职业经理人“双轨制”,避免实控人滥用控制权。根据《信托法》第15条,家族信托财产独立于个人资产,可防范追赃风险。 


ESG实践:绿地在2024年ESG报告中披露碳减排目标,提升融资信用评级。国际资管机构已将ESG评级纳入投资决策,合规企业更易获得低成本资金。 


3、 律师实务:风险诊断与合规产品


高管合规培训:针对财务、法务等关键岗位设计“刑事风险清单”,如融创定期开展《刑法》176条、161条专题培训。实务建议:模拟司法审查场景,提升高管风险意识。 


债权人服务包:包括财产线索调查、跨境执行申请、破产债权申报等全流程服务。例如,恒大债权人通过律师团队成功冻结许家印海外资产,挽回部分损失。  


结 语


从“规模崇拜”到“法治敬畏”


恒大案件的标志性意义在于,它宣告了房地产行业“高杠杆、粗放式”增长模式的终结。对于企业高管,需以“底线思维”重构决策逻辑,避免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司治理之上;对于债权人,需善用跨境追赃、集体诉讼等法律工具捍卫权益;对于行业,唯有将合规内化为核心竞争力,方能穿越周期、行稳致远。  


引用来源说明

文中案例与数据综合自最高检通报、上市公司公告、司法裁判文书及行业研究报告,并引用以下公开信息: 

1、 恒大高管退薪合法性争议; 

2、 恒大跨境追赃与禁制令实施; 

3、 房企债务执行与破产重整案例。




图片

声 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得视为发现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