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
引言
一、婚姻登记信息的保管主体
二、办理登记查询的材料要求
三、办理登记查询的流程
四、注意事项
#
结语
引 言 被告方的婚姻登记状况直接关系到赔偿主体的认定,甚至直接影响赔偿结果最终的履行。除了婚姻家事领域可能会涉及,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同样可能涉及,如何调取被告方的婚姻登记信息就至关重要。 本文结合笔者的实操案例,将调取的流程分享出来,方便大家,避免走弯路浪费时间。
一、婚姻登记信息的保管主体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15〕230号) 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第六条 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置、变更或撤销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并对外公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变更或撤销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相应调整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使用相关权限。 可见,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由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档案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所以,婚姻登记信息由相关办理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并保存。律师要调取相关信息,也必须向原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
二、办理登记查询的材料要求 律师调取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情况会有所不同。 如果在调取之前不知道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地,没有法院调查令的情况下,去查询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地,需要准备的材料为:律所开具的介绍信(最好抬头空白,现场填写)、执业证复印件(两名律师)、案件受理通知书、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如果知道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地,则比较简单,即只要持法院的调查令、执业证复印件和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三、办理登记查询的流程 律师调取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一般情况下分为四个步骤: 步骤一:确定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地。律师可以到自己附近的(方便为宜)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查询当事人的原婚姻登记机构,即确定向哪个婚姻登记处去调取。 步骤二:提交调查令申请书。律师根据了解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步骤三:持令前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机构,调取婚姻登记信息。 步骤四:将调查材料及调查令回执返回给法院。 如果律师可以确定当事人实际婚姻登记地,则可以省略步骤一,直接申请调查令去调取。
四、注意事项 1.确定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地是前提。婚姻登记地既决定法院调查令开给谁,也决定到底能不能调到所需的婚姻登记信息。因为只有婚姻登记地的民政部门才能提供相关材料,其他地区的婚姻登记处只能查询,不能提供打印服务。 2.申请调取婚姻登记地信息时态度要好。我在调取时,我附近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答复说只能查本区的,而我所要查询的当事人不在本区。我说只是了解一下被查询人在哪里登记的,好给法院反馈开具调查令的协助机关。虽然他们不能调取异地登记的婚姻信息,但肯定可以看到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可以看到当事人是在什么地方登记结婚的,而我只需要了解具体的登记地即可,不用他们给我出具正式的材料。经过我的不懈努力,工作人员在收取我的查询手续后,告知了登记地信息,我手写记录,提供给法院,避免了到处去跑,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3.调查令申请书上一定要填写准确的协助单位名称。因为婚姻登记处是独立的科室,专门的印章,调查令上的协助单位名称应当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能只写“×××民政局”,否则审批的手续比较麻烦,很可能要跑冤枉路。 4.可以一名律师前往办理。虽然调查令即介绍信上需要填写2名执业律师,并提供2名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但可以1人持令前往调取信息。民政部门还是比较人性话的,为律师着想,值得表扬。
结语 烟火律师认为,婚姻登记信息的查询看似简单,其实中间还是有许多的“坑”。不了解这些“坑”,将不可避免的东奔西跑,做许多的无用功,耽误时间。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帮助更多的律师同行,快速高效的查询相关信息。
声 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得视为发现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