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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喜讯 || 我所担任管理人案件入选我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2023-09-08402

近日,四川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双向考评改革工作阶段性成果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涉企案件专项督办行动专刊)》。我所办理的“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入选,本案被认为是“府院联动+调解,实现多方共赢”的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成安渝高速公路作为G50沪渝高速的联络线之一,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安渝公司)系成安渝高速公路的原特许经营权单位,成立于2009年6月15日,注册资本8.35亿元。2016年1月19日,政府收回了成安渝公司对成安渝高速公路的项目特许权。自此,成安渝公司与政府、施工单位、金融机构、其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以及成安渝公司股东之间的矛盾集中爆发,引发大量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历时多年仍无法有效化解,并有激化升级的风险。2021年1月20日,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融支行对成安渝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次月24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成安渝公司破产清算。


裁判结果


经破产审查,成安渝公司资产体量高达166亿元,资产负债规模巨大,申报债权金额近300亿元。且因建工和金融债权占比极高,普通债权人与建工、金融债权人之间利益冲突尖锐。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分批次组织建设工程债权人、金融机构、普通债权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协调各利益相关方。运用“以时间换空间”“求得最大公约数”等思路和措施,使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同意放弃程序性期限利益,有效避免了因破产程序久拖不决导致债权人时效利益严重受损、资金占用损失持续扩大的风险,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由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0%大幅提高至和解状态下的不低于50.28%,各类债权回收率及回收周期均实现极大优化。2021年12月8日,人民法院裁定该案转入和解程序。同年12月24日,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截至2022年6月1日,该案应支付的款项已基本按和解方案清偿到位。

 

指导意义


成安渝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系迄今为止国内标的最大的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亦系全国首例高速公路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资产体量和负债规模巨大,高速公路公司破产的复杂性和行业特殊性,逾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利益相关方的尖锐冲突等,均对该案破产审判团队和管理人提出了严峻挑战。


人民法院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一方面,创新运用大调解思维,摒弃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的传统思维,寻求巨额诉讼未决债权掣肘案件程序推进难题的解决之道,将大调解思维运用至破产清算案件,搁置分歧巨大的法律适用争议,锚定相关主体的利益最大公约数以及诉求平衡点,找准谈判突破口,为金融债权人争取清偿时间,为建工债权人争取协商结算的可能性,为普通债权人争取了更高的清偿率。另一方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实现“执转破”有机结合,保证以最小创伤、最低成本、最短时间,实现了各类债权的最大清偿率,有力护航川内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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