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时讯||我所马嘉律师面向全所解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发现律师事务所
2019-03-07
发表于
为帮助全所同仁及对破产业务感兴趣的外所律师深入理解《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马嘉律师在发现书院分享了其对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理解与适用。
本次分享会,马嘉律师从该办法出台背景、核心内容和考核规则对标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在出台背景方面,马嘉律师主要从外省已经出台的办法等角度予以阐述;在核心内容上,重点介绍了该办法适用范围、考评机构、评价的具体方式等方面;马嘉律师从考核规则对标的角度,将《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与《破产案件管理人规范(试行)》进行分析比较,并指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突破点与不同之处。
本次分享得到了参会人员的积极响应,讲堂座无虚席,大家积极参与互动问答,交流实务问题与经验,分享在真诚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马嘉律师简介
马嘉律师,现发现所破产与重组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发现所优秀青年核心骨干律师。目前专职从事破产业务,以组长身份参与大城房地产公司、四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法斯特信息技术公司、四川亚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龙凌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正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泉龙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具体负责绵阳科睿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破产清算案件。从事律师工作以来长期担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民营企业经营、风险防控方面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