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文娟、范苏菲
一、数据合规:国企央企现代化治理的战略支点与价值跃迁 在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42.8%的当下(《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 年)》),数据合规对国企央企而言,已绝非简单的风控成本项,而是驱动数字化转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核心战略引擎。这标志着其角色从“成本中心”向“价值引擎”的根本性转变。法律合规视角下,这种转变源于国家顶层设计对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法定化(《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及《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的刚性合规框架,迫使企业在合规前提下探索价值最大化路径。 2025年5月国资委发布的首批央企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成果(如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的“风电设备智能诊断与安全防控数据集”)即是明证。该数据集覆盖全国超1000座新能源场站,总量超1000TB,其成功入选不仅在于规模,更在于龙源电力构建的“采-传-存-用”全链路治理体系。这套体系的核心价值在于实现了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规范化、可视化管控,这正是《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落地实践。这一实践有力论证了央企数据应用已从基础治理迈向价值创造,国央企正从“数据资源持有者”向“数据价值释放者”跃迁。 1. 国家安全与产业升级的双重使命 国企央企的数据治理天然肩负维护国家安全的重任。《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实行更严格管理。这意味着国央企的数据活动,特别是涉及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的处理,必须将国家安全置于首位,其合规体系设计需深度嵌入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国央企正通过数据要素市场化突破发展瓶颈:南方电网发布《数据资产定价方法(试行)》,首次将电力数据(作为重要行业数据)成本细化为采集核验、分析挖掘、转移交换等环节,为数据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定价探索了可复制的合规路径。这种从“原始数据”到“标准化产品”的跃迁,呼应了《数据安全法》关于促进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的要求,本质上是将数据从生产资料升级为可交易资产。中远海运、中国铁路等联合制定数据接口标准,统一货运量、仓储周转率等核心指标的计量规则,解决了跨企业数据“语言不通”的问题,降低了因数据格式、语义不统一导致的合规风险(如数据泄露、误用),为安全可控的数据共享协作奠定了基础。
2.资产化与国际化的双向突破 数据资产化的法律前提是清晰的权属界定与合规管理,其正成为国企央企新增长极。保利文化集团旗下保利乐享文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数据资产成功入表,实现了首例国有文化央企数据入表的成功案例;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交运行和移动支付服务数据入表获得2000万元融资,贵州中安科技以工业数据入表融资2000万元,成为贵州省工业企业数据资产质押融资“首单”、全国领先案例。以上案例的成功,其底层合规逻辑在于满足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数据资源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严格要求,并完成了数据权属梳理、质量评估、安全审计等关键合规环节。在国际化领域,某央企运营商通过DSMM三级认证与GDPR合规,其法律实质是构建了一套符合国际高标准的数据保护合规体系,为“一带一路”5G 基站建设扫除法律障碍,印证了合规能力已成为国央企参与国际竞争不可或缺的“法律通行证”和核心竞争力。
二、双罚制:穿透式监管下的责任重构与合规倒逼 2025 年《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数据合规监管进入“机构与个人责任并重”的双罚时代。监管逻辑已从单纯处罚违法违规“结果”,转向对数据安全管理“过程”合规性的严苛审视,形成“过程+结果”双重追责机制,倒逼企业必须构建“权责清晰、层层压实”的责任链条,确保合规要求穿透至业务末梢和具体责任人。
1. 法律框架与实践纵深 双罚制的法律基础已全面覆盖行政与刑事领域,且处罚力度显著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法》设定“5% 营业额罚款+100 万元个人罚款”的行政追责上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明确适用双罚制,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均可入罪。
2. 行业案例的多维警示 金融领域: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48万元罚款。该公司数字科技部大数据总监张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1万元。涉及信用信息等敏感数据的处理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合法、正当、必要”和“最小授权”原则。未能建立有效的内部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导致违规采集或提供,不仅公司受罚,具体操作或决策人员将承担直接个人责任。 科技领域:南充某科技公司因未建立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未履行网络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导致泄露,公司负责人被处2万元个人罚款。基础安全管理制度(如等级保护、数据分类分级、访问控制、日志审计)的缺失是重大系统性风险。即使未发生重大泄露,仅因未建立制度导致风险或轻微事件,公司负责人也可能被追究个人管理责任。这要求企业必须将数据安全管理的“四梁”(制度、机构、人员、技术)真正搭建并运转起来。
3.数据安全责任制 《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重要数据的处理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数据安全责任制正是落实此要求的核心机制。其法律内涵在于: 责任主体全覆盖:不仅限于重要/核心数据或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者,所有数据处理者均需根据规模、风险明确责任主体(如数据安全负责人、DPO)。 职责分解到岗:将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分解至各业务部门、技术部门及数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具体岗位人员。 权责利统一:责任制需与考核、问责机制联动,确保责任有效传导和落实。 三、价值释放:数据合规驱动高质量发展的三维模型 在合规框架的约束与赋能下,国企央企的数据合规实践已超越单纯的风控范畴,已形成“生产效能提升-资产价值创造-生态协同升级”的独特价值链条,展现出区别于民企的规模效应与行业引领性。
1. 生产运维的智能化重构 国家能源集团实现数据业务集中上云,汇聚数据规模达PB级,日均处理数据量超450TB,为能源生产调度、供应链协同等场景提供实时决策支持;龙源电力发布236类API标准服务和84类个性化数据服务,支撑集团内外25家单位高效用数。其合规基础在于建立了符合《数据安全法》的数据集中存储、处理、共享的安全管理规范,保障了海量数据在集团内外安全、高效流动(价值实现),推动风电运维从“经验驱动”向“数据+AI 决策”模式转型,实现了合规前提下的效率跃升。
2. 数据资产的合规化运营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创新“数据双循环”(建设-运维-共享)模式,以“大数据+AI+行业能力”的技术及产品为支撑,围绕行业数智化、数据要素产业化两大发展方向,聚焦中国节能主业,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在数据要素产品化、资产化方面取得突破,率先落地多个应用场景;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工业互联网数据入表案例进一步证明,合规确权是数据从资源蜕变为可计量、可交易、可融资的资产的法律前提,这包括:数据来源合法授权(尤其涉及个人信息或第三方数据)、权属边界清晰(通过协议或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固化)、处理活动全程合规、价值评估依据充分(如市场法)。 3. 行业生态的协同化升级 国资委主导成立的交通物流、绿色低碳、智慧能源等三大行业中央企业数据产业共同体,标志着国企央企从“单点合规”转向“生态共建”。中国电信通过“AI + 数据要素”融合,实现价值倍增。其法律与战略意义在于通过建立统一的行业合规标准与互信机制(如数据接口规范、安全传输协议、权属确认规则),大幅降低了跨企业数据协作的法律摩擦成本与合规风险。
四、实践路径:构建“制度-技术-文化”三位一体治理体系 面对双罚制压力与价值释放诉求,国企央企需超越碎片化整改,以体系化思维构建法律、管理、技术深度融合的治理架构。
1.制度筑基:构建权责清晰的法律合规框架 顶层设计与责任落地:依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制定企业级《数据合规管理总纲》,明确董事会、管理层、数据安全负责人(DSO/DPO)、各业务部门的法定职责。关键在于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矩阵,将法律义务转化为可执行、可考核的部门与岗位职责。 制度流程闭环:构建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采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并配套实施细则、操作手册和审批流程。重点落实DS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要求,从组织建设、制度流程、技术工具、人员能力四个维度持续迭代,推动治理从“运动式”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
2. 技术赋能:法律合规要求的技术实现与保障 预防层(加密、匿名化、访问控制):核心是实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数据安全措施”要求和《数据安全法》的“风险监测、访问控制”义务。 检测层(行为序列模型):旨在满足《数据安全法》关于“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的要求。 响应层(协同预警、应急响应):直接对应《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与通知报告的法定义务。 部署技术工具不仅为防护,更需关注其运行日志、审计记录的完整性与可追溯性,这些是证明企业已履行法定安全管理义务、应对监管检查或诉讼的关键电子证据。
3.文化塑魂:穿透式培育合规意识与行为习惯 领导垂范与顶层推动:建立“首席数据合规官”机制,确保合规要求在战略决策层面得到重视和资源投入,避免高层“意识缺位”导致的系统性风险。 全员培训与意识渗透: 超越形式化宣贯,开展分层、分岗、场景化的精准培训,利用典型案例(如双罚案例)强化警示效果。目标是将“合规是底线,更是价值”的理念内化于心。 结语:从合规底线到竞争力高线的质变 英大人寿因数据报送不实被罚 280 万元,而龙源电力凭合规治理实现效能跃升,清晰地勾勒出数据合规在当下的分野意义:它既是双罚制下关乎企业生存与个人责任的法律红线,更是数据资产化浪潮中决定企业能否抢占先机的价值高地。对于肩负着经济责任、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国企央企而言,数据合规已超越传统风控范畴,成为重塑核心竞争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战略杠杆。在国资委大力推动数据产业共同体建设、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合规能力不仅是法律要求,更将直接定义企业在数字经济中的位势。 作为专业律师,我们始终关注国企央企的独特需求,致力于提供“合规诊断-制度构建-技术合规评估-培训赋能-争议解决”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支持,助力国企央企在数据要素的蓝海中,以法治思维筑牢发展根基,以卓越的合规能力驾驭风险,最终实现数据价值的合规释放与战略跃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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