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业绩 || “宏福食品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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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22年1月25日,由四川发现(宜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宜宾市南溪区宏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福食品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举行,此案由民庭庭长古顺勇担任审判长,长兴法庭庭长林涛,员额法官李秀英担任审判员。
为保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前南溪区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团队与各部门通力合作,从会场布置与安检、体温测量、登记入场以及技术服务等环节为会议的召开做好了充足准备,始终坚持依法、高效、有序原则推进案件高质量发展。
会上,审判长古顺勇介绍了债权人会议的组织形式、参会人员、案件受理以及会议议程等相关情况。宏福食品公司破产清算项目负责人李霞和重大事务组组长余思源作了报告说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并获得全票通过。
宏福食品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其破产清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功。
2021年9月8日,南溪区法院作出(2021)川15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宏福食品公司的破产清算案。2021年10月12日,作出(2021)川1503破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宜宾)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律所自接受指定以来,按照《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迅速组建了15人的专业工作团队,设立债权组、资产组、重大事务组、项目秘书组等工作小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依法有序开展接管、尽职调查、债权申报审查工作,勤勉、尽责履行好管理人各项职责,为破产清算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下一步工作中,管理人将继续发挥专业化、团队化、标准化的服务优势,依法履职,持续推进宏福食品公司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