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时讯||我所倪云律师参加民盟四川省委社法委在西昌的法治宣讲活动
2019年6月25日,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民盟省委社法委委员、我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倪云律师随民盟四川省委社法委宣讲团赴西昌开展“庆祝建国70周年法治成果宣讲活动”,先后在西昌市安哈镇、西昌宁远中学为数十名村民、近500余名西昌宁远中学、西昌市民族中学师生开展“依法防治艾滋病 推进健康凉山建设”的主题宣讲。民盟四川省委社法委法治宣讲团赴西昌一行共九人,民盟凉山州委主委周仕伦,专职副主委杨培金,州委办公室主任李龙,以及西昌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市教体科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宣讲活动现场。
倪云律师首先介绍了艾滋病的危害与严峻形势。自1981年第一例艾滋病被确诊以来,全球因感染艾滋病已致3500余万人死亡,我国总体艾滋病疫情处于低流行水平,已基本阻断艾滋病经输血传播,但形势依然严峻,总体上青年学生新诊断报告的感染者人数呈较快增长态势。艾滋病会给个人、家庭、国家乃至民族带来严重的危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2012年11月30日,在第25个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世界艾滋病日活动。习总书记指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艾滋病防治工作抓紧抓好。习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人文关怀,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除社会歧视,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围绕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倪云律师介绍了艾滋病防治的法律体系,并就《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内容做了重点介绍。
最后,倪云律师围绕涉及艾滋病防治方面的若干法律问题:“被他人传染艾滋病,能否要求其赔偿”、“自己造谣‘传播艾滋病毒’是否担责”、 “造谣他人患有艾滋病,是否担责”、“艾滋男醉酒驾车被查,咬伤民警当何罪”、“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卖淫(或嫖娼)的,是否构成犯罪”、“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认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的”,结合案例进行深入的讲解,并与听众进行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宣讲活动中,另外两位宣讲团成员社法委委员唐应欣律师宣讲了《彝族风俗与婚姻法适用》、社法委委员李祝辉律师宣讲了《禁毒法治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