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简讯 || 我所执行主任王春生、高级合伙人刘宁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相关问题调研座谈会
发现律师事务所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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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助推我国破产法及配套制度建设,5月10日上午,资深破产审判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杜军一行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调研座谈会,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稿)》向省内从事破产实务和理论研究的的优秀法官、管理人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我所执行主任王春生律师作为管理人代表、高级合伙人刘宁律师作为学者代表出席会议并发言。
王春生律师作为成都市律协破产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宁律师作为成都理工大学副教授均结合自身在破产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务经验总结,就《企业破产法》第58条有关规定、法院依职权启动破产程序和破产案件管辖等三个板块共十余个具体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会议历时一天,与会人员积极发言,讨论热烈。杜军法官表示,此次陪同最高法咨询委员会杜万华主任来川的目的,就是想听到来自四川破产实务界的真实声音,只有这样,最高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才能更加精准到位、“接地气”。今天到会的法官、管理人和专家学者代表都提出了很多具有实际操作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达到了此行开展调研座谈的初衷和预期效果,对大家的建言献策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