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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资讯 || 我所党委、公司治理与股权交易专业委员会圆满举办新《公司法》专题讲座

2024-05-17340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律师的专业知识,提升广大律师对新《公司法》的理解与运用水平,2024年5月16日,发现律师事务所党委联合公司治理与股权交易专业委员会邀请公司法权威专家周友苏教授莅临法律讲堂作《新〈公司法〉制度创新要点与若干适用难点解析》专题讲座。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李俊、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苏发钧,公司治理与股权交易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王里新、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赵轲等300多位(党员)律师在线下与线上参加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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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由公司治理与股权交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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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周友苏,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二级研究员、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入选“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排行榜”、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长期致力于公司法、证券法研究,主持过4项国家级课题和多项省级课题;独著和主编多部著作;在核心期刊发表过100余篇论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10项。参加过国家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起草,提出的不少立法、司法和政策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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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友苏教授作为参与本次公司法修订的专家学者,首先对新《公司法》制度创新背景与重点理念作了解读。他认为,新《公司法》彰显鼓励投资,企业促成的理念;强化保护债权人理念;强化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理念;公司自治与政府管制的理念得到进一步贯彻;强化公司治理并明确了重点。周友苏教授表示,新《公司法》立足于中国公司实际,修改兼容并蓄,博采众长,使新《公司法》在科学性、严谨性、适用性上均提升至新的高度,不少内容在国际公司法舞台上也凸显其领先地位和独有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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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友苏教授精心挑选了新《公司法》中五个修订制度且贴近律师实务的问题进行授课,分别是:“民商合一”体例下新《公司法》的适用、股权和债权作为出资的适用问题、出资瑕疵责任的适用问题、限制提供财务资助规则的适用问题、董事勤勉义务的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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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友苏教授讲课深入浅出、热情洋溢,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务经验。整场讲座持续三个小时,大家全神贯注,认真聆听。讲座结束后,大家意犹未尽,踊跃提问。周友苏教授对提出的疑问,耐心解答,让我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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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苏发钧对本次讲座作了精彩总结。他指出律师是一个需要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职业,对全所律师继续深入学习新《公司法》,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党员律师要带头学习。党员是先进分子,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体现在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上,在业务工作方面也要作出表率,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用精湛的法律专业技能服务于委托人,与所有律师一道,实现发现律师事务所“专业立所”的第一战略要务。


第二,除了听课,还要多读书,书籍可以反复阅读,增强学习效果。周友苏教授的大作《中国公司法论》,值得我们备置案头,常供翻检。


第三,学习配套法规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修订公司法司法解释,需要我们后续及时进行学习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