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时讯||杨书刚律师解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适用问题
发现律师事务所
2019-03-14
发表于
3月13日,杨书刚律师在法律讲堂进行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理解与适用问题解析》的课程培训。杨书刚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多年实务经验,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为大家作出了深入的分析。
杨书刚律师向律所同仁们介绍了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权利主体、权利行使条件、权利行使方式和程序、优先受偿款项范围、优先权行使期限以及放弃优先权的效力等方面表达了自己的见解,结合自身理解与实践经验就施工单位如何防范风险给出了建议。最后,杨书刚律师就工程债权转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能否一并转让的问题与在场听众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在互动交流阶段,大家积极踊跃地向杨书刚律师提出问题相互探讨,纷纷表示本次课程加深了他们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理解,受益匪浅,分享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