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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云课堂___2019年电子商务法律实务分享会(第四期)成功开课

2019-12-26215

发现云课堂|| 2019年电子商务法律实务分享会(第四期)成功开课

发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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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21年ALB China十五佳成长律所”,连续两年获ALB “年度中国西部律所大奖”提名,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解决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申诉再审、刑事辩护、破产重整等法律服务的大型综合律所。

2019-12-26 发表于
收录于合集

自2015年新广告法实施以来,企业在营销宣传时的广告合规意识不断提升,逐渐向法律要求靠拢。随着《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实行,互联网违法广告行为的裁量标准也在不断地细化和完善。

 


2019年12月25日,发现律师事务所电子商务法律实务分享会第四期成功举办。在本期分享会上,赵姝律师以《电子商务语境下的互联网广告合规》为主题,主要从商业信息与广告的区分、电商经营者的广告主体认定、电商经营者的广告风险以及违规风险的管控四个方面来展开讲解。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信息。在电子商务经营中,为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商家会展示各种信息内容,这些信息内容到底是否属于广告、是否需要标注广告,这是实务操作中的区分难点,也引申出在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如何区分商业信息和广告内容的问题。电子商务广告与传统媒体广告最大的区别在于传统媒体广告往往与商品销售的经营场所相分离,而电商广告却将这两者紧密结合在一起。如何甄别电子商务信息是否属于广告,赵姝律师提出了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即在线下不属于广告的内容,线上也不应当作为广告信息进行对待。

关于电商经营者广告主体的认定,赵姝律师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其他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不同情况下的主体如何认定,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四个角色一一阐释,使大家明晰在复杂多层次的电商广告活动中,如何对主体进行确认。

 


在电商经营者的广告风险层面,赵姝律师总结了电商广告中常见的违禁广告类型,分析了广告发布者的形式审查责任,辨别了一键关闭是否可以规避问题,介绍了绝对化用语的例外情况,并对导向性广告、特殊行业广告如何合规做了详细的解析。最后,赵姝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实践案例,对电商广告中可能涉及到的行政风险、民事风险甚至是刑事风险一一进行分析,并对如何将违法风险防范于未然真诚地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本期分享中,赵姝律师通过分享广告合规要点,分析广告监管处罚的典型案例,并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为电子商务行业的广告合规管理提供切实的操作思路。

讲师简介


赵姝律师,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于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业务领域,现任成都市律师协会自贸区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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