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时讯||高级合伙人王里新律师做《双层股权结构下的公司控制权》专题讲座
5月25日下午,法律讲堂继续开讲,由高级合伙人王里新律师主讲《双层股权结构下的公司控制权》。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助理以及兄弟律所和部分客户单位的同仁共计60余人到场听讲。
王里新律师从港交所上市制度改革三大措施说起,分析港交所此次改革的原因,由本次改革中的重要举措之一“容许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上市公司“引出双重股权结构的主题。
王里新律师首先介绍了双层股权结构的概念,分析了双重股权结构产生的原因并以京东、小米为例介绍两家公司的双层股权的架构情况。
王里新律师介绍了股权层面的控制权,用各种详实的案例,深入浅出的介绍了什么是投票权委托,什么是行动一致协议、什么是有限合伙架构、什么是表决权信托。
王里新律师还讲到了董事会的控制权,他从港交所总裁李小加的经历,引出李小加在阿里巴巴准备上市港交所的时候写的文章《投资者保障杂谈》,引出阿里巴巴的合伙人结构设置,再以阿里巴巴合伙人结构为例,分析阿里巴巴如何通过一系列的协议与约定达到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然后又回到国内实际,分析在不违背《公司法》的前提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如何通过制度设计达到控制公司的效果。
最后,王里新律师还以自己亲身的职业经历,说明公司对经营管理权的控制的重要性,进而讲到了经营管理控制权问题。
讲座整整持续了1个半小时,分享者毫无保留,满满干货,听讲者孜孜不倦,专心认真。如果说哪个行业最爱学习,可以毫不犹豫的说律师们的爱学习排名绝对非常靠前。专业立所,发现人不仅仅是挂在嘴边,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以高级合伙人牵头,引领全体律师深入研究专业领域,成长为技术派的专家型律师,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