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时讯||我所合伙人陈洁律师分享《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
发现律师事务所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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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2日,我所合伙人陈洁律师在法律讲堂进行了题为《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的课程分享,以亲自办理的案件为例,为全所同仁深入浅出地剖析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
陈洁律师在讲堂上分享了两个亲办案件,其一是关于冒充某文物协会秘书长,高价销售“劣质”玉器产品,其二是施工单位虚报、多报工程量骗取工程款。首先,陈洁律师介绍了两个案件的基本情况并梳理相关法律关系,指出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具有共性,即两者都存在虚构事实、夸大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信息的欺诈行为,这些行为均属行为人故意为之,均造成了干扰对方认识事物本质、诱使对方做出错误判断、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后果,因此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很容易混淆。陈洁律师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及客观行为的角度,帮助大家区分二者之间的不同。最终检察院对第一起案件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对第二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撤回起诉。
陈洁律师指出,刑事立法对诈骗罪的规范由来已久,但是实践中它又是多变而常新的犯罪,本次分享是力图将诈骗罪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困惑明晰,尤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诈骗的手段、方式不断翻新,在很多问题上还存在着巨大的争议,这就要求我们要紧跟时代,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陈洁律师与在场同仁就案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本次课程分享充分展示了陈洁律师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让大家意犹未尽、受益匪浅。
讲师简介
陈洁律师,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成都市律协公益委副主任
四川省律协刑事辩护协会委员
成都市律协律师从业面试考官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