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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喜讯 || 发现律师收到当事人锦旗

2024-02-26343

2024年2月26日早上九点,发现律师事务所一开门就迎来了当事人曹某。曹某特地在元宵节后到律所向我所高级合伙人、监事会监事长向芳及专职律师谢莲赠送锦旗,感谢向芳、谢莲律师几年来坚持不懈提供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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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向芳、谢莲律师接受委托曹某家属委托为曹某提供法律服务,曹某被指控涉嫌合同诈骗罪。本案从2020年6月向芳、谢莲律师接受委托起到2024年2月收到二审判决,经过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历时3年多方尘埃落定。


当事人曹某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实施诈骗,案件是否构成犯罪争议巨大。关于犯罪的主体,个人是犯罪主体还是单位是犯罪主体也存在争议。此外,本案的办案期间主要在新冠疫情期间,律师的整个办案过程异常艰难。一方面办案单位在湖南,律师异地办案,因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不管是出行还是看守所会见较常态都更繁琐复杂,甚至有次还是在衡阳市律师协会的协助下才成功会见的。另一方面,关于是否进行无罪辩护,辩护律师一再和当事人沟通,当事人坚持做无罪辩护。一审时,因曹某坚持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当庭将量刑建议从2年6个月变成了4年6个月。


案件庭审现场的辩护过程也是异常激烈,案件的进展跌宕起伏。案件一审判处曹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二审裁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判决“被告人犯合同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重审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然最后的结果距离无罪仍有一定的距离,但是比最开始的四年半有期徒刑还是有天壤之别。


本案虽然是个人的刑事犯罪,但是涉及国家疫情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也涉及对民营经济的管理和保护的问题。公平、正义也是需要争取的,本案中辩护人的坚持、据理力争,以及当事人内心的坚定,都是案件转圜的重要原因。


当事人曹某非常感激向芳、谢莲律师在没有收到足额律师费的情况下,没有放弃辩护,仍然奔走三年多,积极提供专业有效的辩护,仗义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