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以法之名,护她权益—离婚案件中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实战研讨”在发现律师事务所法律讲堂圆满举办。此次研讨活动由发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旨在提高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实务技能,来自北京、成都等地的与会专家、律师对自己的学术成果、实践经验进行了积极分享,现场气氛热烈,讨论深入。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创始人、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李莹律师,四川警察学院张佳佳副教授出席成都会场。


发现律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倪云律师致辞并进行了开场分享。倪云律师从“律师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的思考”入题,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案件展开了着重讲解,并向长期奋战在一线的律师同仁们表示了深深的敬意。同时,倪云律师也鼓励青年律师们在执业过程中多多关注此类议题和案件,坚持深入学习并总结经验。
河南昱之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林律师对“离婚诉讼中抢夺、隐匿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分享。韩林律师表明,目前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频频发生,这一议题应当予以充分关注,并结合实践中所出现的诸多情况,提出了自己通过办理具体案件所总结出的意见与建议。
杨天宇律师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抚养权纠纷案件中的适用进行了分享,并针对目前离婚案件中,涉及抚养权纠纷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与各位专家、律师进行了探讨。

专题二
家暴离婚案件中
妇女权益的保障与实现路径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周颖律师和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邵齐齐律师分别从“离婚诉讼中对家庭暴力的认定”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的主张路径”两个方面做了分享。 发现律师事务所元帅律师以“离婚诉讼中人格权禁令的实践”为主题进行了分享。元帅律师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二条为切入点,结合其所承办的具体案件,强调人身安全保护令和人格权侵害禁令在离婚诉讼案件中为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以及在制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元帅律师表明,由于现行法律对人格权侵害禁令的规定相对较少,实施细则和执行标准仍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进一步明确,避免该救济途径在具体案件的适用和执行中出现更大争议。

北京市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创始人,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李莹律师在分享自己的议题前,与成都家暴案的受害人谢女士进行了连线。谢女士不仅讲述了自己遭遇家暴的经历,还从一名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视角提出了自己的倡议。而后,李莹律师以自己所承办过的具体案件为背景,就“家暴告诫书和家暴案件涉虐待罪的实践”做了详细介绍与分析。李莹律师指出,目前受困妇女虽然对已有法律所规定的保护方法有所了解,也可以运用。但是在实践中,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告诫书仍然存在认知不足,执行滞后等情况,而如何及时作出家庭暴力告诫书以及如何让家庭暴力告诫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仍然是需要深入解决的现实问题。

最后,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张荣丽教授对今天的研讨活动进行了专家点评。张荣丽教授结合与会律师所分享的内容,对涉家庭暴力案件中,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平衡未成年人意愿给出了专业意见,并指出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定,推动社会各界力量,并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对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本次研讨活动不仅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时参与,还实现了北京与成都双会场的完美联动。不仅为参与律师提供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还为家暴案件中的法律适用与执行提供了新思路与新建议。通过与会专家、律师们的深入交流,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对涉家庭暴力案件实施有效干预,不仅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与落地执行,还需要法律工作者提升自己的理念认知与专业素养,更需要多方协作以及广泛的社会支持。

北京会场参与专家、律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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