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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时讯__电子商务法律实务分享会在发现云课堂成功举行

2019-06-21295

发现时讯||电子商务法律实务分享会在发现云课堂成功举行

发现律师事务所
发现律师事务所

FX-lawfirm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21年ALB China十五佳成长律所”,连续两年获ALB “年度中国西部律所大奖”提名,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解决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申诉再审、刑事辩护、破产重整等法律服务的大型综合律所。

2019-06-21 发表于
收录于合集



2019年6月19日,发现云课堂迎来了电子商务法律实务分享会,该分享会由发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业务委员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联合呈现。会上,主讲人倪云律师与李哲律师分别从刑事和民事两个角度对电子商务法律实务进行解读。




分享伊始,我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业务委员会主任周海洋律师向大家概括性地介绍了电子商务的相关民事法律问题。周海洋律师从面向未来客户、面向电子商务企业的角度出发,按照法律服务体系设计出整套课程,并以思维导图的形式将其直观地展现出来。他将电子商务民事部分归纳为行业监管、经营合规、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和商业模式创新法律论证五个板块,每个板块包含多个主题。今天知专委重点就行业监管板块中电子商务平台的义务与权利限制问题进行分享。



分享会上半场,发现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业务委员会委员李哲律师向在场同仁分享《电子商务平台的义务与权利限制》。李哲律师介绍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背景与法律逻辑,指出电子商务活动的规范性是电子商务的法律基本逻辑。他以区某与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和吴某与浙江某宝网络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为例,为在场同仁深入剖析了平台经营者的一般性义务。李哲律师从安全交易的监管责任与知识产权领域内的保护义务两方面向大家阐释了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特殊性义务,并结合两个典型案例为大家解析了电商平台经营者安全交易监管责任。

李哲律师分享结束后,在场同仁踊跃提问。李哲律师以生动幽默的授课风格、扎实严谨的专业知识,以理论结合案例的形式,让大家了解了电子商务法对于平台经营者权利与义务的限制,相信本次讲座能够有助于各位律师同仁向客户提供更优质的电子商务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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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会下半场,由我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倪云律师为大家带来题为《电子商务领域犯罪与刑事辩护》的分享。倪云律师开门见山地为律所同仁解释了电子商务领域的犯罪概念及分类,归纳了电子商务犯罪具有侵害电子商务秩序、利用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空间跨度大、贯穿各个环节等特点,并深入浅出地为大家剖析了电子商务领域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法规制。倪云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向大家细致讲解了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危害电子商务交易秩序的犯罪及以电子商务为依托的传销犯罪的实务要点。

倪云律师分析到,电子商务行业的兴起将会为律师带来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对律师的知识结构、商业模式创新、法律变化、整合与合作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倪云律师认为,对客户的深刻理解是基于对客户公司商业模式的理解。大部分律师以前只是从民事的角度、民生的角度来考虑提供服务的有效性。倪云律师从全新视角的出发,以刑事专业领域的眼光,运用商业思维来去思考如何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倪云律师真诚地表示,如果我们能够运用我们的智慧,将一个商业行为从商业模式的角度合法化,那我们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的可能不仅仅是金钱,还有自由。

倪云律师的分享为在场同仁打开了法律服务的思路,使大家受益匪浅。



本次分享会是发现律师事务所两个专业委员会首次从不同专业角度分享对具体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这同时也是对云课堂活动形式的一种新的尝试。知专委与刑专委后续将推出电子商务法律实务系列培训课程,发现云课堂也将创新性地呈现多样化的分享方式,大家敬请期待!


讲师简介

李哲律师:发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益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残专委副秘书长、成都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



倪云律师: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专业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第12届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政协社法委立法协商专家、民盟四川省委社法委委员、省律协刑辩协会专工部主任。曾从事5年公安侦查、13年高等本科院校法学教育工作,先后在国家级、省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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