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时讯||《破产法修订:修什么?如何修》研讨交流会在我所成功举行
2018年10月22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副编审、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博士担任主讲人的《破产法修订:修什么?如何修?》研讨交流会在我所法律讲堂成功举行。此次交流会由我所承办,主办单位为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及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研究中心,吸引了来自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等多家单位50余位嘉宾参加。我所执行主任/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成都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春生律师担任本次研讨交流会主持人。
研讨交流会首先由陈夏红博士做题为《破产法修订:修什么?如何修》主题讲座。讲座内容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即破产法“为什么修”,“修什么”以及“如何修”进行。就“为什么修”,陈教授主要从破产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企业破产法自身的不足、破产法实施中的“创新冲动”、破产法与新时代间的关系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见解;而就“修什么”,陈教授则从破产法主体扩充、破产法院、关联企业破产、破产服务局、简易破产程序、管理人制度完善的方向、破产重整、“执转破”等诸多方面展开了详细的分析;就“如何修”,陈教授建议可从参与主体、策略与方案、“四项基本原则”以及拥抱信息化等四个大的方面去考虑。
随后,王春生律师向大家介绍了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基本情况,包括主管单位、组成成员、核心职能以及发展规划等内容,并就本次研讨交流会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之后,我所高级合伙人/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刘宁律师也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成都理工大学破产法与企业保护研究中心,包括该中心成立初衷以及未来发展目标等情况。
最后的座谈交流环节,远道而来的甘肃言中律师事务所的李志忠主任以及内江融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官忠建都表示要加强不同地区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和破产实务操作方面的交流。与会各位嘉宾也纷纷发言,就讲座中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如自然人破产制度、管理人资格、破产简易程序等提出了问题与自己的看法,并结合实务经验与陈夏红博士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本次研讨交流会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