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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资讯 || 我所成功举办“环境资源类犯罪的预防及辩护”研讨会

2024-04-30659

2024年4月29日,发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与雅安办公室联合举办“环境资源类犯罪的预防及辩护”研讨会,公检法人员与四十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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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律师事务所主任、省人大常委、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罗毅律师作开场致辞,罗主任对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长期坚持举办专业活动进行了高度肯定与赞扬,并着重分析了环境资源类犯罪辩护的增长空间。同时罗主任针对环境资源类犯罪的预防提出了“环境刑事合规及生态恢复性司法理念”两大理念。最后罗主任对本所律师提出了加强学习以及穷尽一切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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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由发现雅安办公室何威主持。首位发言人是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林慧律师。林慧律师以“污染环境罪的辩护难点与要点分析”为题,从客观行为、主观故意、既遂标准三个角度对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辨析。并紧密结合案例,详细讲解了污染环境罪的企业合规、证据调取等问题,为在场听众提供了污染环境罪的辩护思路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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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雅安办公室专职律师杨震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控辩思考”为题,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修法背景、生效裁判案例等角度阐释本罪的发展趋势。并着重分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管辖权及损害结果鉴定等问题,为大家办理此类环境犯罪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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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敬小波律师围绕“单位环境资源犯罪的罪与罚”,以自身办理的案件为例,从当事人诉求、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何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从犯等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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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办公室执行主任代莉律师围绕“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辩护思路”,从危害对象、行为手段、主观故意等角度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代律师结合自身办理的案件,从本罪的辩护要点出发,分享自己的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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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卓玛律师以“盗伐林木罪的辩护要点”为题,结合自身办理的一起盗伐林木案件,详细阐释了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并通过走访现场、调取证据等,为案件的辩护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最终该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也为大家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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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办公室主任郭凤林律师围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辩护要点与策略”,从法律适用、行为方式、情节轻重、主观故意等多个角度分享本罪的辩护要点。同时从法律、情理、证据三个维度分享本罪的辩护策略,以期取得最好的辩护效果,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程度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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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倪云律师以“非法采矿罪辩护中的辩点选择问题”作主题分享。倪主任提出从非法采矿罪保护的法益保护寻找辩护方向,同时不能忽略非法采砂中的价值认定问题,非法采矿罪的法益保护与价值认定密不可分,为大家办理非法采矿案件提供了新的办案思路,现场同仁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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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对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深入探讨和交流,本次研讨会第二单元—圆桌沙龙邀请了雅安市雨城区公检法相关人员参与会谈。本单元由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倪云主任主持。与谈人员有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田学军警官、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驻东城街道检察室主任李艳君检察官、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刑庭负责人胡美玲法官、发现雅安办公室郭凤林主任、发现律师事务所罗毅主任。本次圆桌沙龙分为两轮,先由与谈人员作主题发言,再进行现场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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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军警官提出目前环境资源类犯罪呈现出隐蔽性、跨区域性等特点,公安机关将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执法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环境资源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李艳君检察官介绍,雨城区检察院专门成立“熊猫咪咪”生态检察工作室,通过“刑事处罚+公益诉讼+民行检察+生态修复”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生态治理效果显著。而就如何把握生态环境类犯罪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李艳君检察官表示需要视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胡美玲法官就审判阶段如何把握宽严相济案件进行分享。她表示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环境资源类犯罪一般从犯罪行为、主从犯,案件事实、主观恶性、非法获利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力求实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动态平衡。郭凤林主任对办理环境资源类犯罪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主要集中在法律适用、证据认定、多部门协调等问题。罗毅主任就生态环境类犯罪的企业合规作发言。罗主任针对企业合规的启动前提、适用条件、合规过程、整改情况等问题进行了分享。紧接着,倪云主任就非法采矿中的价值认定与法益保护提出会谈问题。胡美玲法官表示对矿产品价值的认定要结合个案进行具体分析,李艳君检察官认为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同时,考虑个案具体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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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现场交流环节。现场同仁就食药环资的管辖、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矿产品流向、公益诉讼启动条件、罚金等问题和与谈人员进行交流。现场气氛活跃,大家边听边思考,积极交流,广泛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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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题研讨会旨在适应近年来大力打击环境资源类犯罪的趋势,进一步加深本所律师对生态环境类犯罪的认识,从而引发各位同仁对办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预防与辩护的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