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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专栏__科创板上市高峰会_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邱敏演讲摘要

2019-04-30288

科创板专栏||科创板上市高峰会 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邱敏演讲摘要

发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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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2021年ALB China十五佳成长律所”,连续两年获ALB “年度中国西部律所大奖”提名,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解决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申诉再审、刑事辩护、破产重整等法律服务的大型综合律所。

2019-04-30 发表于
收录于合集

2019年4月22日,由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现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聚焦科创新政 拥抱资本市场”科创板上市高峰论坛隆重召开。会上,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综合业务监管处副处长邱敏发表了主旨演讲《科创板相关政策介绍》,以下为演讲主要内容:



一、科创板主要特点

(一)科创板发行主要特点

1、可参与对象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2、比例限制: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二)科创板交易主要特点

1、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2、涨跌幅限制

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三)科创板持续监管主要特点

1、减持制度

上市时未盈利的,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3年,第4年、第5年,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管理人员股份锁定3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36个月

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12个月和离职后6个月

因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2、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

3、股权激励

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比例限制: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四)科创板退市主要特点

1、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欺诈发行、重大违法信息披露

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交易类强制退市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均低于3亿元

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数量低于400人

3、财务类强制退市

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

主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

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

营业收入或者利润主要来源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贸易业务

其他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4、规范类强制退市

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伺候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披露

公司在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上交所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此后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科创板上市审核现状和要点

截至4月19日,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已获受理的企业达89家,主要分布于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主要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市。已收到问询意见企业达66家。

(一)强化信息披露

1、部分发行条件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

例如:取消连续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比限制等条件,通过招股书准则、审核问答强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2、信息披露机制

扩大预先披露范围

对投资者决策重要的信息进行“刨根问底”式问询

及时公开问询与回复

3、信息披露责任

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承担核查把关责任

4、信息披露审核

重点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是否符合招股书准则的要求,是否充分、一致、可理解,便于投资者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策

(二)中介勤勉责任:中介机构是否勤勉尽责,是注册制试点能否顺利落地的重要基础。

1、申报时:申请文件不齐备且未按要求补正的,不予受理;受理后交存工作底稿

2、审核中:要求补充核查;启动现场检查

3、事后监管:采取“冷淡对待”等纪律处分与监管措施;实施执业质量评价

4、发行承销环节:试行保荐人子公司跟投


三、四川拟上市公司概况

(一)已提交IPO申请企业

截至目前,共8家企业已提交IPO申请

其中7家企业申请传统板块首发上市,目前处于证监会审核状态;1家(苑东生物)向上交所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已被上交所正式受理

(二)辅导期企业

截至目前,共53家企业办理了辅导备案

其中48家企业拟于传统板块首发上市,5家企业(秦川物联网、百裕制药、四方伟业、欧林生物、先导药物)拟于科创板首发上市

预计二季度将陆续有3-4家企业向上交所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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