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时讯||发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春生、高级顾问董璐参加成都市律师协会公益委破产法专题培训
发现律师事务所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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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2日,成都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邀请我所高级顾问董璐副教授开展《管理人与法院协同相处的艺术》专题讲座,并特邀我所执行主任、破产团队负责人王春生律师与大家展开分享交流。本次活动由盈科成都股权高级合伙人李波剑律师主持。成都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邢连超出席本次活动并致辞。
讲座中,董璐副教授表示关于破产管理人与法院二者关系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过于抽象,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较大困难。因此,董璐副教授在讲座中通过对管理人的基本职责、履职边界及履职的基本原则等方面的讲解,深入诠释了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与法院的关系以及双方相处的艺术。同时董璐副教授强调,破产管理人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在谨慎恪守破产管理人的基本职责、严格坚守履职边界前提下,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知识和理论储备,敢于突破,勇于创新,不断解决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在之后的互动交流中,王春生律师作为特邀嘉宾,结合自身丰富的执业经验,就破产法律实务与各位律师进行了交流探讨,并对当前成都市的破产业务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就如何拓展破产业务提出了建议。
活动最后,董璐副教授和王春生律师针对在座律师提出的在实践中处理破产案件时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本次培训活动座无虚席,现场气氛热烈,为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进一步厘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同时也让大家认识到破产管理人的执业风险无处不在,有必要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并购买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最后,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