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书院——一座法律人之间相互交流的桥梁,一个发现律师共同的精神家园。为了践行发现书院的初衷,公众号全新推出《发现漫读》栏目。每个礼拜日,《发现漫读》与您如期相约。望您能在难得的周末时光,静下来与心对话,与书相伴,让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对知识、智慧和真理孜孜以求的有灵魂的法律人。


如果说启蒙运动掀起的一次次思想巨浪摧毁了君主暴政的殿堂,那么《论犯罪与刑罚》则是在殿堂的废墟之上,以理性之光重建了一座法治大厦。
《论犯罪与刑罚》是在启蒙思想盛行以及欧洲刑事法律制度遭到强烈批判的背景下完成的。全书共有48章,书中对刑罚的起源、犯罪的分类、公共秩序、如何预防犯罪等问题均具有详细的论述。在本书的引言部分,作者切萨雷•贝卡利亚一针见血地指出,在过往的历史中,本应作为“自由人”之间公约的法律,被当成了少数人欲望的工具,或成为某种 “偶然或临时需要的产物”。由此,切萨雷•贝卡利亚依据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明确提出了后来为现代刑法制度所确立的刑法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原则,同时,也首次阐述了为现代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思想。伏尔泰曾说 “《论犯罪与刑罚》这本小书具有宝贵的精神价值,好似服用少许就足以缓解病痛的良药一样。当我阅读她时正感到解渴,我由此相信:这样一部著作必定能清除在众多国家的法学理论中依然残存的野蛮内容。”既然一个不幸者的惨叫不能从不可逆的时间中赎回已经完成的行为,我们不禁产生疑问:那么刑罚的目的是什么?切萨雷•贝卡利亚在这本书中告诉我们: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者,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犯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犯罪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