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刘华 || 为真理而战,为正义而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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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INTERVIEW
NO.61


Q:刘律师您好,先跟大家做个自我介绍吧!
A:大家好,我是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一个文体爱好者,是一个有趣女儿的母亲。
Q:您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当律师的想法?又是如何进入到法律行业的呢?
A:我本身就是学法律的。当时,班主任老师一直鼓励我们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说律师将是一个前途光明的职业。毕业当年,我便顺利取得律师资格,第二年就光荣地成为一名律师了。

Q:您目前的专业领域是什么?为什么会把方向定为这一块?
A:我的专业领域是刑事辩护。把执业方向定在这一块是因为我是教师家庭出身,受父母影响,很有正义感,喜欢仗义执言。后来又受影视剧影响,非常羡慕英美国家的律师,在法庭上口若悬河妙语连珠侃侃而谈,成功说服陪审团成员后,当事人无罪释放的那种成就感,觉得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能伸张正义还无上荣光。于是确定了自己刑事辩护的专业方向。



Q:在您的办案经历中,有没有特别记忆深刻的事情?可以给我们分享一下吗?
A:分享两个案例吧。一个是故意杀人案。吴某是一名年近70的老人。检察院指控他与被害人因争抢运输线路发生纠纷,混乱中用刀将被害人的颈动脉割断后逃离现场,该案在当地轰动一时。为了给他施加压力,公安机关将他的儿子、侄子等8名在场人员全部刑拘,并扣押了他家所有运营车辆,几乎导致吴某倾家荡产。作为吴某的辩护人,经过与吴某数次会见,在反复核实证据,走访相关人员并实地考察现场的基础上,我认为吴某没有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是另有其人,吴某无罪。在当时,法院判决无罪的几率极低,而该案又因社会影响极大,要做无罪辩护需要逆流而上的勇气。我把辩护思路向律所主任做了汇报后,得到了主任的鼎力相助,帮我把辩护方案细化到了每个词每个字,并反复模拟演练推理直到烂熟于心。法庭上,我顶住巨大的压力,一边与强大的对手不断交锋(检察官多次表达要查我),一边忍受着被害人家属的谩骂(法官因为同情死者家属,只是偶尔制止一下),我依据事实与法律据理力争,不卑不亢地发表了无罪辩护意见。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等到了一份难能可贵的无罪判决书!宣判时,洗清冤屈后的吴某热泪盈眶感激涕零的情形,至今仍让我难以忘怀。
再分享一个案例。被害人王某通过“陌陌“与李某认识,相约去宾馆开房。后李某以回家路费不够为由,向王某索要钱财,遭到王某拒绝。李某殴打了王某,王某到银行ATM机上取钱给李某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李某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时委托我辩护。李父坚信儿子不构成强奸罪,他带着哭腔问我自己19岁的孩子顶着强奸的罪名,这辈子怎么办?在会见李某时,他也忧心忡忡地问我:“听说二审都很难改判的?”在反复和李某进行沟通并仔细查阅一审卷宗的基础上,我对李某说:“强奸罪名不成立,我会尽力为你争取改判!”此后我与二审检察官反复交换意见,达成初步共识。二审法官原本准备书面审理,在我多次提交要求开庭审理申请后,才决定开庭审理。庭审中,我指出本案的关键事实是李某殴打王某是在双方发生关系之后而非之前,该时间节点决定了李某不构成强奸罪。至于此后王某去ATM机上取钱给李某仅构成抢劫罪,一审法院忽略了该时间节点,认定事实错误,应予改判。二审法官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时,检察官在开庭前故意经过我身边,大声说还是构成强奸罪没问题!我没有动摇信心,全神贯注于庭审中,依据事实和证据与检察官唇枪舌剑数个回合。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仅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李某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其父也喜极而泣。
我想,作为一名刑辩律师,事关当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我们在具有专业素养的基础上,也要有为真理而战,为正义而呐喊的勇气。要善于辩护,也要敢于辩护,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充分体现刑事辩护律师的价值!

Q:刘律师,经常看到您在朋友圈“晒”女儿,可以分享一下您是如何兼顾工作和生活吗?
A:我女儿是一个有趣的人。从小我让她看《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和她讨论我的案件。她一般不按套路出牌,思路常常让我眼前一亮。有时候她见我焦虑,会搞笑逗我开心,把压力化解于无形中。作为律师,工作和生活难以完全分开,外出出差时,我也会顺道旅游,既完成了工作又放松了心情,工作生活都兼顾,一举两得。

Q: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您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调节自己?
A: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文体爱好者,平时很爱运动。我自幼喜欢打乒乓球,现在周末有空会打上一两个小时。平时也会去跳健身操健身舞,在大汗淋漓中强身健体。除了运动我也很喜欢唱歌。我觉得唱歌既愉悦身心又是对五脏六腑最好的锻炼。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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