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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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010329@qq.com
高级合伙人
王里新,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在检察机关工作。2002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办案特点:
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实务娴熟,工作严谨认真,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律师专业素质,坚持以“诚信为本、厚德载物”为执业理念。
业务领域:
擅长高端、疑难民商事诉讼。
重大、疑难刑事诉讼,犹擅长经济犯罪领域刑事辩护。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擅长于公司治理、公司法律风险管控、投融资并购、国企改制、国有资产处置、资产重组、债务重整、新三板、上市等非诉法律服务。
办案经历:
民事诉讼方面,王里新律师对重大复杂疑难诉讼、仲裁案件具有良好的综合承办能力和相当丰富的工作经验。在代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事实和证据,勤责尽勉,承办或牵头主办各类诉讼(含执行)案件,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或挽回经济损失,案件胜诉率高。
刑事诉讼方面,因王里新律师具有检察机关及高校工作经验,对金融领域的刑民交叉问题及经济犯罪刑事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和实务处理经验,能够从检察官与律师的不同维度考虑问题,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缓刑、减轻刑罚等处理结果。
非诉常年法律顾问方面,王里新律师为众多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民营大中企业、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涉及领域包括科技开发、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施工业、医药业、零售业、教育、传媒业等多方面,包括四川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金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思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接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成都西南交大驱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蓝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佳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劳芙伦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三益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利泰格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南江百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和盟置地有限公司、成都清同吉信息有限公司、四川华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元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夏尔天逸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成都市红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
非诉专项法律服务方面,王里新律师先后参与实施了四川有色金属研究院、四川巴蜀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油发电厂、四川科能锂电有限公司、四川广成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成都思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亿盟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夏尔天逸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改制、资产处置、新三板挂牌、增资等专项法律事务,例如:为四川新蓉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上市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为四川大学“华西”商标作价4.5亿元出资成立华西牙科产业园提供全程法律专项服务等。以高效、负责的工作态度完成委托事项,受到客户好评。
高级合伙人
13882151447
406012173@qq.com
高级合伙人
刘江红,女,1975年月11月出生。法学本科,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号:15101199911797109)。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多学科专业背景,能够为多个领域客户提供深层次的法律服务。在多年的法律服务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现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社会职务:
任成都市成华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2014年受聘为成都市成华区区级法律师顾问至今。
业务领域:
政府法律事务、土地整理及房地产法律事务、金融法律事务、公司内部管理及相关纠纷诉讼案件的代理,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大中型非诉讼项目的法律实务运作。
工作业绩:
从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数百件,陆续担任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法律顾问达四十余家,曾经或正在担任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局、成都市成华区房产管理局、成华区文化广电新闻旅游体育局、成华区桃蹊路街道办事处、四川锦城颐和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京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泰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都亿盟恒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办案特点:
团队志齐,向心凝聚
勤勉尽责,诚信自律
经典案例:
1、全程参与成都游乐园关闭所涉人员分流安置、商家赔付等事务。
2008年为配合成华区政府与上海世茂联合打造的“成都会客厅”项目,需要关闭已运行20余年的成都游乐园,关闭涉及到合法性的分析,对游乐园管理处现有员工的分流安置,对社会影响的评估,对合作商家的补偿等一系列问题。刘江红律师全程参与了游乐园关闭所涉全部事项,为分流员工方案设计提供法律意见,为游乐园的性质及关闭所需法律程序等问题提供法律分析,参与合作商家的补偿的方案商谈,实施。分流员工选择方案并实施完毕后部分员工对原选择方案又提出异议,或又提出分流时还有部分工资奖金未支取等问题,在游乐园关闭后近四年的时间内刘江红律师仍参与处理分流员工的信访等事项的处理。上述事项均圆满完成,达到委托人预期目的。
2、为政府部门制定征收相关规范性文件提供建议、意见。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均不再适用新产生的项目,至2013年成都市未完成一例强制征收。为积极推进成华区征收工作,使征收工作的开展更加符合法律规定,更加贴合民意,2013年区房产管理局两次参加赴上海考察征收工作的制度建设、开展等情况。刘江红律师参加了两次考察,将考察所体会到的上海经验以考察报告向服务单位汇报并结合成华区实际情况拟定了《成都市成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工作规程》、《征收项目工作流程》、《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工作流程》等文件,为政府依法推进征收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3、成华区灯泡厂土地整改项目。
该项目用地北至圣灯三期安置房用地边界,东至二仙桥东路,南至新成华大道,西至2.5环规划道路。项目占地总面积约150067㎡(约合 225.1 亩),其中代征地约34673 ㎡(约合 52.01 亩),净地约115394 ㎡。刘江红律师服务于该土地整理项目,从项目涉及的政府批文的程序审查、各类法律关系的梳理、起草、拟发布的相关法律文件、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从法律方面提出相关的修改和补充建议、就其中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法律跟踪等,为该项目的融资提供了全程的专业化法律服务,使该项目成为成华区首例成功引入基金公司资金项目。......
执业感悟:
事无巨细,细节往往是影响到大局和事态发展结果的关键。理性与专注,则是唯一正确的“钥匙”和“桥梁”。生存在现实中,首先要学会理解现状,才能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地去奔赴。才有可能将工作目标完成得尽善尽美。
高级合伙人
18583909600
elainehy@126.com
高级合伙人
贺瑛,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9911532887,主要专业领域:公司法、行政法、外商投资。
1993年-1997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8年-1999年,就职于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担任实习律师,负责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辅助工作;
1999年-2000年,就职于四川汉雅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协助主办律师办理涉及金行金融、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案件;
2000年-2001年,就职于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办理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参与外商投资专项法律服务;
2001年-2005年,就职于SEAF四川中小企业投资基金,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在四川地区的风险投资及外资并购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05年-2016年,就职于四川君士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及相关专项法律业务,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参与政府部门有关停工调处、行政职能清理、行政复议案件等专项法律服务;
2016年-至今,就职于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政府法律服务,破产重整案件,涉外法律服务。
突出业绩:
1. 为首家进驻中国西部地区的境外私募基金在四川地区的8个外资并购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 为政府与境外投资者有关污水处理的中外合作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参与政府与民间资本投资合作项目的诉讼争议解决。
高级合伙人
18980760101
18980760101@189.cn
高级合伙人
倪云,现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士,西南政法大学硕士,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成都市锦江区政协委员。曾在某市公安局工作,也曾担任过某高校法学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法学副教授。
倪云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实务娴熟。先后负责、参研“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刑事诉讼考察”、“商业贿赂犯罪防控问题研究”等多项省、市厅级课题,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完善刑诉法第93条的设想”、“性犯罪被害人权利保护研究”等十余篇论文。
倪云律师,认识处理问题极富敏锐性和大局观,擅长从复杂的局面中抓住问题的关键点,制定出有效的策略、采取有力的措施。
高级合伙人
13909021212、13881958899
10652862@qq.com
高级合伙人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0110776322
教育背景:
法律专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
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获律师执业资格
曾取得商标代理人资格、版权经纪人资格和保险经纪人资格
主要业务领域:
金融法律领域(尤其在信用卡不良清收和互联网金融业务方向,包括P2P网络借贷、网络理财产品等);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领域(尤其在网络游戏、网络企业合规等业务方向);
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尤其在商标、商号、版权、特许经营、反不正当竞争等业务方向);
公司商事法律领域(尤其在公司治理、股权架构、股权激励、新兴商业模式合规重塑和企业收并购业务方向)
社会职务及荣誉:
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委员会委员;
2015-2017年度四川省优秀律师;
2015、2017年度四川省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优秀委员;
2015、2017年度成都市律协公司法律专委会优秀委员;
成都市律师协会惩戒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度金牛区优秀律师
部分工作经历及业绩:
先后为成都红旗连锁、香港新世界百货、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川渝中烟集团什邡卷烟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什邡支行、上海易贷网、天竺工坊、天府新区西南交通大学研究院等几十家大中型企业、跨国公司及金融机构提供过顾问法律服务。
成功办理的部分知识产权及商事纠纷案例:
“田婆婆”洗灸堂特许经营纠纷案;
“兔吧锅”餐饮特许经营纠纷案;
迅得粘合剂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天竺工坊”六菱形包装盒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
红旗连锁与红旗商场"红旗"注册商标异议评审案;
乐山“跷脚”牛肉商标侵权案;
美的集团诉北京华联某商场“美的”商标侵权纠纷案;
西班牙帝则诺公司ZARA商标诉ZARA KARA、京东商城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建设银行成都第三支行诉四川托普集团、四川同辉置业借款担保纠纷一案(此案为四川省第一例代位权纠纷典型案例);......
在非诉讼法律服务中,曾代理“柯达”胶卷在成都市场打击商标侵权行政执法查处案;策划、组织ⅩⅩ律师事务所作为第四届中国商标节全程唯一法律顾问单位参与重大会展活动;代理“红旗连锁”商标申请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并从事品牌特许经营备案、信息披露、体系建设等一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
高级合伙人
13909095777
1405548728@qq.com
高级合伙人
刘红阳律师,四川发现(宜宾)律师事务所任执行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劵专业委员会委员。
律师执业证号15115200610680586。
专业领域:金融、刑辩、民商事
部分工作经历及业绩:
刘红阳律师有当兵、从警和从事企业管理等丰富经历,从事律师执业12年中,办理大量刑事案件、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和民商事案件,办案经验丰富、风格独特、庭审对抗能力强,善于解决疑难复杂问题。
刘红阳律师现担任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筠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四川省筠连县分公司等多家银行金融机构、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和入库专项法律服务。